20180106冀发改能源〔2018〕16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18〕16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号)要求,现将2017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审定,本批下达23个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1412个,总规模615506.132千瓦,涉及200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贫困户数90843户(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要健全光伏扶贫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村级电站的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县级政府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及时办理备案等手续,确保2018年底全部建成并及时发挥扶贫效益。

  三、各有关县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和受益户与建设规模的配比;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政府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协调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尽快与项目对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做好融资保障。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开展工程建设,组织好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等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成后可靠运行,保障光伏扶贫收益及时、足额、准确分配到位。

  五、电网公司要尽快落实村级扶贫电站电网接入方案,优先将有关电网建设和改造纳入最新批次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尽快制定接入系统方案,落实有关工程建设投资,按照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入运行。

  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执行;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的,省级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请各市在组织第一批计划项目建设的同时,抓紧督促已上报未获得批复的其他项目进一步核定帮扶贫困人口,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争取按国家要求列入第二批计划。

  附件: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表

  冀发改能源【2018】16号附件.xlsx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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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能源文件

河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1051号)20200717

  • 考虑到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网竞价光伏项目可自愿转平价,并网截止时间适当延至2020年12月31日。
  • 此外,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这三大类项目的并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 文件明确,上述四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 文件指出,今后凡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的资源和电网消纳送出空间优先保障安排国家、省重大示范项目。
  • 河北发改委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对相关项目并网期限做出明确,也给河北的项目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此举将有利于河北新能源的健康稳定发展。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共有58个项目,3.74GW规模通过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本次拟安排平价光伏项目24个、275.3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
  •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399号)20200401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风光储项目
项目清单发布
河北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1278号)20210918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公示20210912
本次下达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项目85个、1261.08万千瓦(以下简称“保障性项目”),包括风电项目7个、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78个、1141.08万千瓦

具备接入规划变电站项目43个、722万千瓦(以下简称“规划类项目”),纳入各市“十四五”规划项目管理,包括风电项目18个、29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1个、345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4个、涉及风电45万千瓦光伏38万千瓦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019年平价备选)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4号)20210628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用地条件进行确认的函(冀发改函〔2021〕167号)20210524
本次下达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7个、187万千瓦。
确保项目2023年底前与规划配套电网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规模管理
河北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85号)20210702
国网冀北:关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电网计入条件的复函20210622
保障性规模:风电600万kW,光伏1584万kW;
优先支持电源点侧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装置;
风电项目仅限承德、张家口市申报
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各市分别于7月26日、8月15日前将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上报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570号)20210511
张家口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含已下达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承德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如有符合条件项目也可申报,项目涉及风、光建设规模占用本地”十四五”期间开发规模。
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河北发改委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
冀南电网关于《关于请对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出意见建议的函》的复函20210727
原则上各县光伏总开发规模不超过本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的60%,且不超过大电网调峰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按装机容量的10%〜30%(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2~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河北省能源局 关于出具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承诺函的通知20210721
河北发改委转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0号)20210626
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委
原则上,每市申报试点县(市、区)不超过5个

导读-光伏扶贫

本文来自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info.hebei.gov.cn/eportal/ui?pageId=1966210&articleKey=6771890&columnId=3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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