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8〕732号文件及各地工商业电价调整汇总(更新中~~~)

【国家发改委】20180818发改价格〔2018〕1191号-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特急)

国家发改委8月18日发布了特急《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今年以来,已部署了8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要求各地各部位9月1日前确保执行新的目录电价。

这也是国家发改委今年第五次发文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国家发改委】20180515发改价格〔2018〕732号-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 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要点: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陕西(除榆林)】20180607陕价商发〔2018〕55号-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将国家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腾出的电价空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76分,调整后的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和输配电价表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省电力公司与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相应降低0.04分降低后的存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3772元,增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419元。以上价格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陕西·榆林】20180607陕价商发〔2018〕56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将国家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腾出的电价空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14分,调整后的榆林电网销售电价表和输配电价表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省电力公司与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相应降低0.07分降低后的趸售电价为每千瓦时0.4346元。以上价格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20180614渝价〔2018〕83号-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利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等腾出的电价空间,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同步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见附表1、附表2)。

本次电价调整执行范围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步执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



【福建省】20180615闽价商〔2018〕115号-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适当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后价格详见附件1-8,从201851日起执行。

二、适当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调整后价格详见附件9-16,从201851日起执行。


【河南省】20180615豫发改价管〔2018〕470号-关于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水平降低0.55分/千瓦时。分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3,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详见附件2。


【甘肃省】20180621甘肃省发改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85分钱;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08分钱。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2。


【广东省】20180622粤发改价格〔2018〕306号-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全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58分(含税,下同);深圳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已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其各类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均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12分。各地各用户调价后的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


【山东省】20180622鲁价格一发〔2018〕76号-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政府定价用户,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9元(含税,下同),两部制电价降低0.0034元;参加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降低0.0218元,两部制输配电价降低0.0062元。调整后标准详见附件。


【天津市】20180625津发改价管〔2018〕413号-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85分钱;同步等额降低天津电网2017-2019年监管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水平。


【上海市】20180628沪价管〔2018〕24号-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77分钱,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本市输配电价相应每千瓦时同步降低0.77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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