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南方监能市场〔2018〕272号-关于印发《广东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了《广东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该规则共九章五十五条,分别对市场成员、交易要求、组织实施、考核、结算、信息发布及市场监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和界定。该规则的印发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又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调频辅助服务的活力,有效构建了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为电力现货市场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做好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交易规则编制工作,南方能源监管局多方取经,借鉴相关单位的成功经验。坚持开门编规则的原则,多次组织市场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召开调频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市场交易规则符合各方利益。通过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模拟运行,进一步验证了市场交易规则的有效性。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市场交易规则,要求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和各市场主体,加快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保证调频辅助服务试运行及正式结算工作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开始。

通知指出,第三方辅助服务提供者指具备提供调频服务能力的装置,包括储能装置、储能电站等;容量为2MW/0.5小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是广东调频市场补偿费用缴纳者之一。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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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nf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402881e564f399bb01651c8a97dd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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