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金额(2016-2017年)公示20190102

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金额(2016-2017年)公示

根据《省物价局 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规定,结合我省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资金筹集情况,我委组织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2016-2017年期间上网电量和电价补贴进行了统计。初步认定:2016-2017年补贴资金共计62447.45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3个,补贴金额16311.46万元;风电项目33个,补贴金额42059.28万元;沼气发电项目3个,补贴金额19.3万元;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9个,补贴金额3796.2万元;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66个,补贴金额261.2万元

  除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目录限制,凡2015年底前并网发电的直接纳入补贴项目范围外,其余项目均执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4〕74号)、《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34号)规定。

  补贴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单位、上网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现予以公示。相关数据请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发展和改革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孙志维,电话:027-87233658,电子邮箱:huanzichu@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738室,邮编:430071。

附件: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纳入省级补贴项目2016-2017年度上网电量及补贴金额统计表.xls
附件: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纳入省级补贴项目2016-2017年度上网电量及补贴金额统计表.xls
附件:2015年底前并网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6-2017年度上网电量及补贴金额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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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文件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 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包括宜昌市(除远安县、当阳市外)、十堰市(除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外)、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荆门市(东宝区)、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随州市、恩施州(除建始县、巴东县以外)。
  • Ⅱ类区域为消纳局部受限区域。包括襄阳市、宜昌市(远安县、当阳市)、黄石市(阳新县)、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荆州市(荆州区、监利市)、荆门市(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孝南区)、黄冈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咸宁市(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恩施州(建始县、巴东县)、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
  • Ⅰ类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湖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及拟分配规模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0〕40号)20200629

  • 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及拟分配规模;
  • 平价风电:9个,申报规模60.85MW,拟分配规模50.05MW
  • 平价光伏:58个,申报规模453.346MW,拟分配规模350.35MW。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 织开展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并会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接入和消纳条件等进行了审查,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
    平价风电项目11个111.45万千瓦、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76个764.246万千瓦。
  • 鉴于申报的符合竞争配置条件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超过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按照《通知》关于积极支持、优先推进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经研究,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风电50万千瓦、光伏发电350万千瓦)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全部用于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风储项目配备的储能容量不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须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以满足储能要求。
    对接入同一变电站的风储与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配置风储项目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20200525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0〕9号)20200415

  • 确定202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400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50千瓦其余为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 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含分散式):2020年不再安排,全部平价;
  • 光伏项目:平价和竞价同步推进;
  • 各市4月28日前报审核材料;
  • 省电力公司5月15日前反馈各项目的接入和消纳审查情况;
  • 6月15日报送国家能源局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9〕27号 )20190614

本文来自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fgw.hubei.gov.cn/xw/tzgg_3465/gs/wj_3584/201901/t20190102_138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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