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4北京碳交易成交额突破11亿元

 近日,从北京环境交易所获悉,环交所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2018年累计成交碳配额894.73万吨,同比增长18.83%,助力北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持续下降态势。

  北京碳市场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开市,据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计成交量超过5093万吨,成交额达11.8亿元。全国七个试点碳市场中,北京碳配额占4.3%,成交量占19%,成交额占20%,成交量、成交额和交易活跃程度都居前列。

什么是碳排放权交易?它是指由政府设定某一辖区内一个或多个行业的排放总量,并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至排放单位。如果排放单位的年度实际排放量超过其配额持有量,政府允许排放单位从市场上购买配额,通过市场机制履行其减排义务。

  “简言之,碳排放权交易就是把碳排放量换算成钱,用得多的掏钱,用得少的挣钱。”北京环交所副总裁龚俊松说:“有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了减排,当年碳配额额度没有用完,就可以出售给其他有需要的企业。”

  从2013年开始,本市试点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截至目前,北京碳市场累计申请开户机构已有943家,其中履约机构占绝大多数。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5000吨(含)以上的单位,都会被强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履约机构。

  据了解,除了沼气利用、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工业生产企业会产生碳排放,像故宫进行的日常文物保护和展出,所使用的电器、供暖设备也会产生碳排放,因此也是履约机构之一。

  走楼梯上下一层楼能减少0.218千克碳排放,少开空调一小时减少0.621千克碳排放,少用一吨水减少0.194千克碳排放……虽然目前北京碳排放交易试点主要以机构为主,但个人和企业还可以通过自愿购买碳减排额度,来“中和”自己和员工的碳排放量,为城市绿色出一份力。  在个人碳普惠领域,2018年1月环交所推出了“绿行者—绿色出行奖励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调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和商业机构,对市民自愿绿色出行给予经济激励。(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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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光伏地方补贴

北京市西城区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发改〔2021〕3号)20210115

北京市顺义发改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90422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京发改规〔2020〕6号)20201118

  •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其中:

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北京市顺义发改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90422

  1. 自然人度电补5年最高0.46元/kWh;法人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360元/kW,最高不超108万;
  2. 自然人-河西地区:(不含北石槽镇)每度电0.3元,如自然人为低收入群体奖励标准为每度电0.4元;
  3. 自然人-河东地区:(含北石槽镇)每度电0.36元,如自然人为低收入群体,奖励标准为每度电0.46元。
  4. 法人建设-河西地区:(不含北石槽镇)法人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给予每千瓦225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75万元;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每千瓦3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90万元。
  5. 法人建设-河东地区:(含北石槽镇)法人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给予每千瓦27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90万元;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每千瓦36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8万元。
  6. 合同能源整村建设:除自然人给予每度电0.3元(北石槽镇及河东地区为0.36元)奖励外,额外一次性给予能源企业每千瓦装机容量300元的奖励(北石槽镇及河东地区为360元),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90万元(北石槽镇及河东地区为108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发改〔2021〕3号)20210115

  • 第八条  节能资金支持方式分为补助和直接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资金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
  • 第十条  支持标准:
    1.节能降耗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2.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4.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北京市政府补助基础上给予市级补助资金50%的补助;
    6.能源管控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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