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李福龙,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文实录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邢慧娜(刘健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

  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先生,发展规划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李福龙先生,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先生。

  首先,请章建华先生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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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建华(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首先,我代表国家能源局,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国能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可再生能源是绿色低碳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在《可再生能源法》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一、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发电装机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利用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庄严承诺。我们的装机现在4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3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全部可再生能源装机是世界第一

  二、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澎湃动能。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特高坝和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均居世界领先水平。低风速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国内风电装机90%以上采用国产风机,10兆瓦海上风机开始试验运行。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光伏组件全球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我国占据7家全产业链集成制造有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近10年来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千瓦平均造价分别下降30%和75%左右,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减污降碳成效显著,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根基。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气体,是天然的绿色能源。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与79.8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我国积极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能清洁利用,促进人居环境改善;积极探索沙漠治理、光伏发电、种养殖相结合的光伏治沙模式,推动光伏开发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得益彰。

  四、惠民利民成果丰硕,为决战脱贫攻坚贡献绿色力量。在推进无电地区电网延伸的同时,我国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独立供电工程,累计让上百万无电群众用上绿色电力,圆满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6478万千瓦,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做出贡献。创新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户贫困户、每年产生发电收益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光伏扶贫已成为我国产业扶贫的精品工程和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

  五、国际合作不断拓展,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中国贡献。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我国持续深化可再生能源领域国际合作。水电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70%的组件。可再生能源在中国市场的广泛应用,有力促进和加快了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进一步推动了世界各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速了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进程。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为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进一步指明了我国能源转型变革的战略方向,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设定了新的航标。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积极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完善有利于全社会共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邢慧娜:

  大家现在可以举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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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碳中和目标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请问国家能源局将如何保障电力消纳机制?谢谢。

  章建华:

  请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同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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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农(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

  你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不能一方面大力发展,一方面弃风弃光大量存在。所以社会各界对行业对新能源的消纳是非常关注,前些年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确实出现过弃风弃光比较突出的问题。2018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我们考察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这个水平在全世界领先。

  下一步,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们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所以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这里介绍国家能源局的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的新能源资源条件,包括土地等建设条件,特别是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我们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第二,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电力系统一手牵着发电侧,一手牵着用户,过去我们的发电设施随着用户需求在调整发电,发电、输电、用电是同时完成的。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新能源存在一定靠天吃饭的特性,用户用电需要可靠保障,这两方面怎么融合、衔接起来,这就需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使得新能源更好的消纳。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比如电动汽车,我们电力系统要给它充电,看似是一个供电任务,但通过技术的发展包括采取经济性措施,完全可以让电动汽车促进我们系统能力提升。电动汽车在低谷时,系统给它充电;在用电高峰,让电动汽车给我们系统放电。一辆电动汽车就可能成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储能装置,如果成千上万大规模的电动汽车,那对我们系统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情。

  第三,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简单介绍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二是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的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三是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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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凤凰卫视记者: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对加快可再生能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文件的引领下,您认为未来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将呈现出哪些新特征?谢谢。

  章建华:

  请新能源司的李创军司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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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创军(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司长李创军:

  谢谢你的提问,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两会刚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任务。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的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充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区域布局优化发展,通过重大基地支撑发展,通过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通过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工程,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质量、低成本、市场化发展,为保障能源供应、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更大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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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攻坚期、窗口期,国家能源局拟采取哪些措施推动碳达峰的稳步实现?谢谢。

  章建华:

  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现在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两个五年,共十年。“十四五”是第一个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动碳达峰工作能够成势见效。

  一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这两个目标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外承诺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完成。我们将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的发展核电,同时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增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新能源消纳的问题刚才黄学农司长已经讲了,这个压力也很大。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用能模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在重点领域乃至全社会推行绿色用能模式至关重要。我们将采取更加严格的能耗标准,支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用能方式的改变。推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也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较2020年降低18%的目标。这两个目标在“十四五”规划里已经体现了。

  三是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和任务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抓好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能源规划衔接工作,把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等目标落实到规划中,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压实各级各地碳减排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碳达峰,这项工作现在就要开始干、着手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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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澎湃新闻记者:

平价时代来到后新能源的发展不再需要补贴,但许多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存在补贴拖欠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同时如何让绿色电力证书发挥更大作用?谢谢。

  章建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敏感,请新能源司的李创军司长回答。

  李创军:

  感谢你的提问。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您刚才讲的补贴资金不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等问题。对这个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

  以上是几个主要解决补贴拖欠和补贴资金滞后的办法,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落地,逐步缓解并最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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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电力报记者: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首次提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请问新型电力系统当前着力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有哪些?另外,新能源的大规模并入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它会对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带来复杂局面,请问如何确保电力稳定供应以及能源安全?谢谢。

  章建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请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同志回答。

  黄学农:

  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是我们实现“30·60”目标的必然选择。它的核心特征是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刚才您提到,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特点,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通过装备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多种能源方式互联互济、源网荷储深度融合,来实现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慧灵活、经济高效等目标。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介绍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要着力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的电力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电力安全可靠。关于怎么保障安全供应,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坚守的底线就是要确保安全供应,这是非常重要的任务。这里有一些措施:一要发挥电网资源配置的平台作用;二要推动坚强局部电网建设;三要合理推动支撑性电源建设、基础性电源建设;四要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强化电力安全和抗灾能力,扎实提升电力工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二,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刚才建华局长已经做了充分介绍,前面我介绍避免弃风弃光问题时也提到,我们要通过电源侧、电网侧、需求侧、储能侧等方方面面来推动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提升,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的要求。新能源并网后,不能出现大量弃风弃光问题,也不能出现缺电问题,要保障供电安全,把波动性、间歇性的新能源特点,通过系统的灵活调节变成友好的、确保用户供应的新型系统。

  第三,要着力推动源网荷储的互动融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满足各类用户多样化用能需求。引导电力新模式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要实现多能互补优化,消费侧要电热冷气多元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获得电力的服务水平,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充分利用与多种能源和谐互济。推动电力系统与先进信息通信控制技术的耦合发展,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提升电力的综合能源服务水平。

  第四,要着力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的集中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先进信息通信等技术与电力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体系。要组织攻关一些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等,开展一批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性工程示范。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是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体系。通过电力市场机制、运行机制、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电力市场体系。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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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北京日报记者:

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请问“十四五”时期国家能源局将如何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谢谢。

  章建华:

  这个问题请规划司的李福龙司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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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龙(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

  新闻发言人李福龙:

  这位记者朋友提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刚才章建华局长已经对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举措、行动、政策作了非常明确深刻的阐述和介绍。“十三五”时期,我们国家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2.1%提高到15.9%,平均每年提高了0.76个百分点。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今后十年平均每年要提高0.9个百分点,相当于平均每年要增加非化石能源大约7000万吨标准煤,任务确实非常艰巨。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准备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我们正在研究拟定“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把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放在突出位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比“十三五”要提高2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做好国家能源规划、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把推进低碳转型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西南地区、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发建设水电站,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优化新能源发展布局。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集中式开发,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特别是推动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的光伏发电、分散式的风电。

  四是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型储能的研发应用。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像刚才黄学农司长介绍的,这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就介绍到这儿。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日本共同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日本共同社记者:

章局长刚才谈到国际合作,可否介绍一下包括“华龙一号”在内的核电方面的国际合作?另外,有关缅甸的情况,对中国来说,中缅油气管道是很重要的能源进口通道,有分析说缅甸的经济情况会影响到中缅的能源合作,章局长从能源角度上怎么看待缅甸的情况?谢谢。

  章建华:

  中国的“华龙一号”现在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我们在国际上与多个国家合作,在中国我们也是在大力推广,我们想同世界各国朋友分享中国的好技术、好装备,为人类共同家园地球的环境保护做贡献,我们中国愿意做这方面工作,所以“华龙一号”的“走出去”现在非常顺利。

  关于中缅合作,我们非常关注缅甸的局势变化,作为中国友好的邻邦我们很关注。对于能源行业来说我们也很关注,因为中国和缅甸有良好的合作,我们有一条天然气管道、一条原油管道在缅甸。中缅两国友谊长存,目前这两条管道都很安全。也感谢媒体朋友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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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0年可再生能源报告显示,中国是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您认为中国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贡献了怎样的力量?谢谢。

  章建华: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我已经讲到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和设备制造国,中国始终致力于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为全球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产品,贡献了中国智慧,发挥了中国力量。

  我们积极参与全球分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装备和服务“走出去”。我们的水电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承担了海外70%的水电建设任务。可以讲在全球的水电工地上,大多数都能见到中国的人员。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58%的多晶硅、93%的硅片、75%的电池片、73%的组件。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风机制造国,我们的产量占全球的一半,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提供了中国产品。以上这些数据可以说明,中国在新能源发展上绝对是主力,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是第一。

  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们开创了光伏扶贫这一可再生能源助力脱贫攻坚的新路径,为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了成功经验,探索了光伏治沙新模式,开展了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功实践。我们推广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新业态,现在正在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交通、工业等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尤其是近年来我国通过法律保障、规划引导、财政支持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实现快速发展、规模化发展,为全球能源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34亿千瓦,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的三分之一。特别是我国风电、光伏去年新增装机约1.2亿千瓦,占全球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也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的快速进步,成本也快速下降,经济性快速提升,竞争力快速提高,使全球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加快成为新增主力能源成为现实。可以说,没有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就不可能有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蓬勃兴起,中国为全球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中国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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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提问(徐想 摄)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有数据显示1-2月中国煤炭进口同比下滑40%,目前中国对澳大利亚的煤炭有禁令,这样的情况下中国今年煤炭供应情况是否会出现不确定性?谢谢。

  章建华:

  这个问题请李福龙回答。

  李福龙:

  你问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第一,中国加入全球化体系已经多年,中国经济、中国的能源,融入世界贸易体系的程度越来越深,在重要的产品进出口,包括煤炭、油气的国际贸易,我们遵循着国际惯例与规则。第二,市场需求方面,保障中国经济发展、民生领域对能源的需求,这是能源供应的基础。我们始终秉持开放的、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准则,包括你刚才提到煤炭国际贸易的问题,这些准则基准都是长期坚持、坚定不变的。第三,市场波动和需求变化是正常现象,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各国都在逐步恢复生产,能源供需出现变化是正常的,不仅中国是这样,全球现在都是如此。我简单回答到这儿。

  章建华:

  谢谢福龙,也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关注。国家能源局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供应,所以不管什么情况下,我们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广大企业的密切配合下,能源安全供应都可以有效保障,今年也看不出有明显的缺口,我们非常有信心也有能力确保国家能源方方面面的需求。

  邢慧娜:

  感谢章局长和三位司长,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中国能源政策文件汇总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
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

光伏文件


中国光伏发电电价十三次调整过程

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 )20210607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 )20200331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二、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三、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四、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五、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20190428发改价格〔2019〕76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一)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批复的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且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作废的除外),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二、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一)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二)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三)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20181009发改能源〔2018〕1459号-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一、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二、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20180531发改能源〔2018〕823号-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20171219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0171219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20161226发改价格〔2016〕2729号-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价格见附件1和附件2。2018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0161226发改价格〔2016〕2729号-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51222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具体标杆电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0151222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20130826发改价格〔2013〕1638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2013年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0130826发改价格〔2013〕1638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10724发改价格〔2014〕1594号-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20100402发改价格〔2010〕653号-关于宁夏太阳山等四个太阳能光伏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核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20080721发改价格〔2008〕1868号-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崇明 太阳能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一、核定内蒙古鄂尔多斯伊泰集团205千瓦太阳能聚光光伏电站和上海崇明前卫村太阳能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元(含税)

2008年至今

两次批复电价
两次特许权招标
八次发布标杆电价(指导电价)
十一个电价文件
十三次电价调整

中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
每kWh
从4元到全面平价
(直接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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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光伏发电电价调整
都是中国光伏发展的里程碑节点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一张表 看光伏电价十二年演变

2008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次明确项目光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4元(含税)
2008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8〕1868号文件中核定内蒙古鄂尔多斯伊泰集团205千瓦太阳能聚光光伏电站和上海崇明前卫村太阳能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元(含税);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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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I类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每千瓦时0.35元(含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 )文件中规定: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


导读-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

企业名单



导读-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

标签: 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 光伏领跑实施光伏领跑监测

基地 # 容量(MW) # 招标时间及结果 # 并网时间
第三批:2017年领跑基地   5000        
山西大同二期   500        
山西寿阳   500       20181230
陕西渭南   500       20181220
河北海兴   500   20180211   20181228
吉林白城   500       20181220
江苏泗洪   500       20181228
青海格尔木   500       20181229
内蒙古达拉特   500       20181210
青海德令哈   500       20181224
江苏宝应   500       20181228
2017年技术领跑基地   1500        
江西上饶   500        
山西长治   500        
陕西铜川   500        
第二批:2016年领跑基地   5500        
冬奥会光伏廊道   500       20181119
阳泉采煤沉陷区   1000       20180928
芮城县   500       20180707
包头采煤沉陷区   1000       20181210
乌海采煤沉陷区   500       20180629
两淮采煤沉陷区   1000       20180927
济宁汶上采煤沉陷区   500       20180622
新泰采煤沉陷区   500       20170929
第一批:光伏领跑基地   1000        
大同一期   1000       2016年6月

领跑者相关文件
20181128国能综通新能〔2018〕168号-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229国能发新能〔2017〕8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130国能发新能〔2017〕7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71122国家能源局-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公示
20170922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 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60603国能新能〔2016〕166号-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导读结束-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

导读: 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省份+发文单位 # 公示 # 公告
17 安徽省能源局-风电   20181228    
16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20181112   20181226
8 上海市发改委-光伏   20181225    
15 江西省能源局   20181224    
14 吉林省能源局   20190107
20181221
   
13 山西省能源局   20181219    
12 陕西省能源局   20181212    
11 湖北省发改委   20181212    
10 甘肃省发改委   20181204    
9 黑龙江省发改委   20181203    
8 上海市发改委-风电   20181130    
7 辽宁省发改委   20181123    
6 福建省发改委   20181119    
5 广西发改委   20181115    
4 北京市发改委   20181102    
3 天津市发改委   20181102    
2 云南省能源局   20181101    
1 海南省发改委   20181031    

导读-光伏扶贫


专题-光伏/风电用地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3.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4.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1.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2.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3.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4.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5.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土地税务: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20181229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 20110108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国能源统计
光伏统计 风电统计 水电统计

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 20210330
  1. 【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国家能源局2021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0130
  2. 国家能源局:2020年新增太阳能发电4820万千瓦、风电7167万千瓦20210120
  3. 【突破】[2020年户用装机10.1GW,11月新增3497.2MW]国家能源局: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20年12月) 20201216
  4. 【前三季度,光伏新增装机187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66万千瓦】国家能源局2020年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20201030
  5. 2020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20200731
  6. 2020年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20200731
  7. 2020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20200511
  8. 2020年一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200511
  9. 20200228国家能源局:2019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10. 20200228国家能源局:2019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11. 20191029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12. 20190429-2019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
  13. 20190128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 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等介绍
  14. 20190122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12月发电量,风光年发电量占比6.11%
  15. 20190119安徽:2018年光伏装机达1117.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达103.6亿千瓦时
  16. 20190118国家能源局:2018年新增并网光伏44.26GW、累计174.63GW
  17. 20190117广东省发布2018年光伏行业数据:分布式装机1.07GW
  18. 20190113黑龙江:截至2018年底,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6.5万千瓦
  19. 20190112截止2018年底河北南部电网新能源装机突破800万千瓦
  20. 20190108甘肃工信厅-全省2018年12月电力生产运行情况
  21. 20181220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同比增长6.3%
  22. 2020年云南能源产业将超越烟草成第一大支柱产业
  23. 20181214国家发改委: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24. 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建设运行情况-累计山东第一、新增江苏第一
  25. 20181106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陕、宁、青三省(区)2017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的报告
  26. 20180124国家能源局: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53.06GW、风电新增装机15.03GW
  27. 【光伏统计】2014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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