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改委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514号) 20210421

陕西发改委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514号) 2021042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51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西北电力设计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280号)和陕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等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必然选择。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按照“探索示范、总结推广”的思路,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探索建立技术先进、模式成熟的商业运营方案,研究通过示范项目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的路径,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二、项目示范有关要求

  (一)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提升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结合电源规模、出力特点和送出消纳能力、负荷特性等,优化确定各种电力要素的规模与配比,评估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探索建立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一是要梳理大中型城市用电负荷,研究局部电网加强方案,提出电源应急保障方案,稳妥推进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二是要结合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研究热电联产机组、新能源电站、灵活运行电热负荷一体化运营方案。三是鼓励在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研究源网荷储综合优化配置方案,提高系统平衡能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应提出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的方案,项目每年可再生能源电量不低于2亿千瓦时且消纳占比不低于总电量的50%。 

  (二)推进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等,优先发展新能源,实施存量“风光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对于神府至河北南网通道、榆横至山东潍坊电网通道,鼓励优先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结合送端新能源开发条件和出力特性、受端系统消纳空间,努力扩大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规模。跨省跨区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统筹规划,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省内消纳的“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原则上应为非煤电一体化机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应提出充分发挥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或合理配置储能的具体方案,确保项目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或不增加系统调峰压力)且每年提供清洁能源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

  三、其他有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目标导向,认真做好示范项目研究工作,确保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新增跨省跨区外送通道和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原则上一个集团公司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各申报1个示范项目,项目申报方案应达到初步可研深度,经各市组织行业权威专家研究论证后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委(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我委将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省级电网公司、咨询机构等开展研究、评估、筛选工作。

  国家另有通知等相关要求的,以国家文件为准。

  附件: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280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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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风光储项目信息汇总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446号)20210923
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陕武直流一期项目共39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
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与风电、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关于渭南市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结果的公示20210923
*根据专家评分,确定了排名靠前的13个项目共计150万千瓦纳入渭南市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4个共40万千瓦,光伏8个共100万千瓦,风光互补1个共10万千瓦)。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至2021年9月27日。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388号)20210914
综合考虑确定了55个项目共计607万千瓦纳入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519万千瓦);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至2021年9月13日。

储能信息汇总

要求配置储能的省份及文件
【12个】

山东省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1〕254号)20210408

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山东省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能源办〔2021〕1号)20210207
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新能源场站原则上配置不低于10%储能设施。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10329
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鼓励在建存量600万风光电项目按河西5市(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配置10%-20%、
其他地区按照5%-10%配置配套储能设施,
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小于2小时。
对配置储能设施的项目业主,我委将在后续新增项目竞争性配置方面给予支持。

新疆

【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20210319

【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20210319

【光伏2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20210319

【光伏20万千瓦+储能≥2小时】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20210319

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申请参与全省2021年新增光伏竞争优选的项目,可自愿选择光储一体化的建设模式,配置储能标准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储能电站原则上不晚于光伏电站同步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每个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10万千瓦,且同步配套建设备案规模10%的储能装置。

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0305

第六条 为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调峰需要,已投产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在投产一年内配套储能新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原则配套储能;储能建设规模不应低于电网测算建议配置的规模;对自建储能困难的企业可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20210303
贵州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20210303
请各项目单位据此开展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在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经济可行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储能设施具体配置比例根据电网调度需要、项目年可利用小时数和建设时序而定。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在送出消纳受限区域,计划项目需配备10%的储能设施。

青海省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21〕26号)20210118

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实行“水电+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模式。新建、新投运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系统,使新增水电与新能源、储能容量配比达到1 : 2 : 0.2,实现就地平衡。

宁夏发改委关于征求《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10108

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原则上新增项目储能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存量项目在2021年底前完成储能设施投运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0〕32号 )20200608

风储项目配备的储能容量不低于风电项目配置容量的10%,且必须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以满足储能要求。
对接入同一变电站的风储与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配置风储项目

国网山西关于2020年拟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消纳意见20200602

建议:新增光伏发电项目考虑具有一定用电负荷的全产业链项目,配备15~20%的储能,落实消纳协议,鼓励集约化开发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电网资源。

国网河南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豫电发展〔2020〕220号)20200421

“十四五”新能源消纳能力已达到极限,建议以后新纳入政府开发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配置足够的储能设施提高调峰能力。

国网湖南公司发展部关于做好储能项目站址初选工作的通知20200323

储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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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西北能监局-储能在西北区域应用与发展分析及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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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工信部2018年第69号-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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