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1号)20210126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1号)2021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 第1号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唐仁健
2021年1月26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第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二条 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十三条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六条 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十七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第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二十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流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运行规则,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等)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引导受让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垒大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审查审核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二)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 

  (四)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承包方和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保险服务。 

第三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收取管理费用的金额和方式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三方协商确定。管理费用应当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支出。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专题-光伏/风电用地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3.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4.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1.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2.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3.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4.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5.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土地税务: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20181229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 20110108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国能源政策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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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政策文件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
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
中国西北青海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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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南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
中国华东山东省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上海市、台湾省
中国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中国华中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

中国风光储项目
中国2021年风光储项目

【24省市+2央企】分布式光伏/户用整县推进文件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规模管理项目名单能源规划
山西省首批“新能源+储能”项目申报20210809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水储备库20210326
暂无暂无
河北省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暂无
辽宁省《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20210726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源多20210429
“十四五”规划能源项目20201110
暂无暂无
河南省整县屋顶光伏试点报告20210720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9
风光项目建设20210621
储能建设意见20210611
风光意见20210430
源多20210429
暂无暂无
陕西省风光建设20210713
分布式整县推进20210604
源多20210421
征求:风光意见20210310
暂无暂无
江苏省风光建设20210708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摸排20210319
暂无暂无
山东省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储项目公示20210607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广西整县分布式开发20210630
陆上风光项目20210618
暂无暂无
湖北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8
征求:新能源方案20210607
消纳指引20210304

暂无暂无
海南省集中光伏平价补充20210609
集中光伏平价20210315

暂无暂无
湖南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10701
汝城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签约20210629
拟废止风电项目清单20210311暂无
宁夏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9
暂无暂无
广东省转发国家能源局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风光建设20210611
整县户用/分布式20210603
海风规补20210601
风20210315
暂无暂无
青海省海西州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8
储能示范区获国家批复20210608
支持储能措施20210118
市场化并网项目20210611暂无
上海市转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建设20210118
暂无暂无
内蒙古整旗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5
分散式风光三年行动20210603
源多20210414
报送分布式风光三年行动20210204
暂无暂无
新疆光储竞配202106
申报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5
源多20210507
风光20210218
光储竞配202106暂无
天津市整区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3
风光建设20210607
暂无暂无
甘肃省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20210622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20210616
“十四五“第一批风光伏建设20210528
源多20210506
风光存量建设20210325暂无
安徽省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
源多20210427
可再生三年项目库20210309
暂无暂无
浙江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讨论稿)202106
暂无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20210507
四川省十四五”光风开发意见20210613
甘孜竞争公告20210513
【结果公示】甘孜州竞配20210617
甘孜州光伏开标20210616
暂无
吉林省风光分配细则2021
风光伏管理办法2021
暂无暂无
江西省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暂无
云南省梳理2021可开工风光20210603暂无暂无
福建省户用整县推进20210520
集中式光伏试点20210524
暂无暂无
贵州省征求:风光办法20210305
光伏20201119
第二批光20210413
第一批风20210303
第一批光20210303
暂无
黑龙江省能源基地20210315
暂无暂无

规模管理项目清单能源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能源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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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规划“十四五”能源规划
“十三五”能源规划
能源
统计
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2019年光伏发电 、2019年风电 、
2018年2017年新能源 、2014年光伏
光伏统计 风电统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正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绿色电力证书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可再生能源配额
规模管理光伏规模管理
风电规模管理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中国
光伏发电电价
上网电价
平价上网低价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储能
储能文件
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电力体制改革中发〔2015〕9号
电力辅助服务
清洁取暖
光伏/风电用地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中国能源统计
光伏统计 风电统计 水电统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1号)20210126
  1. 【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国家能源局2021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0130
  2. 国家能源局:2020年新增太阳能发电4820万千瓦、风电7167万千瓦20210120
  3. 【突破】[2020年户用装机10.1GW,11月新增3497.2MW]国家能源局: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20年12月) 20201216
  4. 【前三季度,光伏新增装机187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66万千瓦】国家能源局2020年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20201030
  5. 2020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20200731
  6. 2020年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20200731
  7. 2020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20200511
  8. 2020年一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200511
  9. 20200228国家能源局:2019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10. 20200228国家能源局:2019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11. 20191029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12. 20190429-2019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
  13. 20190128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 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等介绍
  14. 20190122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12月发电量,风光年发电量占比6.11%
  15. 20190119安徽:2018年光伏装机达1117.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达103.6亿千瓦时
  16. 20190118国家能源局:2018年新增并网光伏44.26GW、累计174.63GW
  17. 20190117广东省发布2018年光伏行业数据:分布式装机1.07GW
  18. 20190113黑龙江:截至2018年底,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6.5万千瓦
  19. 20190112截止2018年底河北南部电网新能源装机突破800万千瓦
  20. 20190108甘肃工信厅-全省2018年12月电力生产运行情况
  21. 20181220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同比增长6.3%
  22. 2020年云南能源产业将超越烟草成第一大支柱产业
  23. 20181214国家发改委: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24. 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建设运行情况-累计山东第一、新增江苏第一
  25. 20181106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陕、宁、青三省(区)2017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的报告
  26. 20180124国家能源局: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53.06GW、风电新增装机15.03GW
  27. 【光伏统计】2014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相关文件汇总


中国2021年新能源项目汇总

(风电、光伏、储能、源网荷储多能互补

中国风光储项目
中国2021年风光储项目

【24省市+2央企】分布式光伏/户用整县推进文件

24省已发2021年风光规模管理文件
5省已发2021年储能规模管理文件

7省已发中国2021年风光项目名单
1省已发2021年储能项目名单

要求配置储能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
中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竞价、平价)

说明

简写与颜色:按照颜色可在文中找到各省对应文件,一目了然。
风=风力发电;光=光伏发电储=储能海=海风源=源网荷储;多=多能互补;
分布式/户用整体推进。

第一列:省份;第二列:规模管理要求文件;第三列:项目清单;第四列:能源规划等
规模管理项目名单能源规划
山西省首批“新能源+储能”项目申报20210809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水储备库20210326
暂无暂无
河北省转发《推动新型储能意见》20210805
冀南电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意见20210727
2021风光建设20210702
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6
备选项目用地确认20210524
源多20210511
光伏平价项目20210628
国网冀北光伏备选项目接入条件20210622

暂无
辽宁省《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20210726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源多20210429
“十四五”规划能源项目20201110
暂无暂无
河南省整县屋顶光伏试点报告20210720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9
风光项目建设20210621
储能建设意见20210611
风光意见20210430
源多20210429
暂无暂无
陕西省风光建设20210713
分布式整县推进20210604
源多20210421
征求:风光意见20210310
暂无暂无
江苏省风光建设20210708
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摸排20210319
暂无暂无
山东省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2021年风光建设20210615
整县分布式座谈会20210603
储20210506
储能示范意见20210408
储项目公示20210607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20210607
广西整县分布式开发20210630
陆上风光项目20210618
暂无暂无
湖北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8
征求:新能源方案20210607
消纳指引20210304

暂无暂无
海南省集中光伏平价补充20210609
集中光伏平价20210315

暂无暂无
湖南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10701
汝城县整县分布式光伏签约20210629
拟废止风电项目清单20210311暂无
宁夏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9
暂无暂无
广东省转发国家能源局整县分布式试点20210630
风光建设20210611
整县户用/分布式20210603
海风规补20210601
风20210315
暂无暂无
青海省海西州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8
储能示范区获国家批复20210608
支持储能措施20210118
市场化并网项目20210611暂无
上海市转发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5
风光建设20210118
暂无暂无
内蒙古整旗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5
分散式风光三年行动20210603
源多20210414
报送分布式风光三年行动20210204
暂无暂无
新疆光储竞配202106
申报整县分布式光伏20210625
源多20210507
风光20210218
光储竞配202106暂无
天津市整区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23
风光建设20210607
暂无暂无
甘肃省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20210622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20210616
“十四五“第一批风光伏建设20210528
源多20210506
风光存量建设20210325暂无
安徽省报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202106
源多20210427
可再生三年项目库20210309
暂无暂无
浙江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讨论稿)202106
暂无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20210507
四川省十四五”光风开发意见20210613
甘孜竞争公告20210513
【结果公示】甘孜州竞配20210617
甘孜州光伏开标20210616
暂无
吉林省风光分配细则2021
风光伏管理办法2021
暂无暂无
江西省户用整体推进20210611
光屋顶调查20210508
光竞补充20210330
光竞20210318
光20201228
光竞优结果20210506
调整光项目库20210408
光项目库调整20210120
暂无
云南省梳理2021可开工风光20210603暂无暂无
福建省户用整县推进20210520
集中式光伏试点20210524
暂无暂无
贵州省征求:风光办法20210305
光伏20201119
第二批光20210413
第一批风20210303
第一批光20210303
暂无
黑龙江省能源基地20210315
暂无暂无

规模管理项目清单能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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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能源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此图片的alt属性为空;文件名为image-11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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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西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7号)20210507
    广西能源局关于征求2021年度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有关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21〕13号)20210319
  2.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3.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新能源〔2021〕319号)20210430
  4.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0号)20210326
  5. 甘肃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137号)20210325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文件及信息汇总
  7.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0319
  8.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10317
  9. 黑龙江省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10315
  10.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1〕584号)20210315
  11. 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10310
  12.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13.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21〕14号)20210304
  14.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82号)20210204
  15.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16.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119
  17.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论证调整能源“十四五”规划坐实重点能源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综字〔2020〕23号)20201110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

2020年光伏竞价结果

光伏竞价申报情况:

  • 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辽宁、广东、广西、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申报;
  • 4168个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
  • 总装机容量为3350.9114万千瓦
  • 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9个省份未申报项目。

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
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
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

  • 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
  • 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1号)20210126

有24个省市正式发布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
12省市发布了光伏、风电平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16省市发布了光伏竞价项目清单及公示;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公示 或招标公示。
4个省市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国家电网要求和建议配置储能

各省光伏竞价项目公示

  1.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2.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3.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4.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5.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6.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7.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8. 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信息的公示 20200609
  9.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第二批次)的公示 20200608
  10. 辽宁公布了参与2020年光伏竞价的项目名单,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共39个项目,总规模为6.5432万kW。
  1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12.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13.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拟上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20200605
  14.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16.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20200528
  17.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计划的通知 (黔能源新能〔2020〕56号)20200511

各省平价风电/光伏项目

  1. 关于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18
  2.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3. 大同市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上报项目公布20200610
  4.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平价风电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20200608
  5. 广西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平价风电、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20200605
  6.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7.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8. 【青海省能源局】推动青海光伏平价上网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0512
  9. 天津市发改委关于报送我市2020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材料的报告20200511
  10.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20200430
  11.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12.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函(辽发改新能字函〔2020〕24号)20200417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相关重要文件

  1.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20210427
  2.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5
  3.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25
  4.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25
  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20200520
  6.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0519
  7.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 )20200518
  8.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20200515
  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0518
  10. 2020年一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20200512
  11.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20200506
  12.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20190510
  14. 20190115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负责同志就《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答记者问
  15. 20181030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2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消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全国本年度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2020年
累计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85.1GW,
风电36.65GW,
光伏发电48.45GW。

此图像的alt属性为空;文件名为image-165.png

一般每年4~5月发布全国各地新增风电、光伏消纳能力

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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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标签: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本文来自农业农村部,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102/t20210203_63610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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