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围绕能源发展大局,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的监管,将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情况作为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国家能源局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限普遍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某供电企业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97户,出具并网接入意见超20个工作日的工单共400户,占比67%,超30个工作日的工单共339户,占比57%。例如,烟台市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12月29日提交并网申请,该供电企业直至2023年3月21日方才受理,时长达83天。上述行为违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并网接入意见答复时限的规定。
二、违规扩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红区,限制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供电企业因生物质等集中式新能源电厂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将对应区域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均判定为零。例如,2024年4月23日,哈尔滨市某220千伏变电站因生物质电厂出力增大以及线路计划检修引起的负荷降低导致主变倒送,该变电站所在县2024年二季度被认定为红区,不再允许分布式光伏接入。上述行为违反《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19)关于“因分布式电源导致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该区域评估等级应为红色”的规定。
三、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平接入电网。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供电企业表计管理存在漏洞,允许光伏公司直接领取电表并开户,实际上相关项目并未建成接电,产生部分光伏用户转让表计空间;光伏项目更名过户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在完成形式上的装表接电后,违规办理更名过户,造成以更名过户名义转让并网表计,并在限报装区域内成功并网。上述行为违反《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关于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地向电源业主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的规定。
四、未按规定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增加个人户用光伏项目备案负担。2022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某供电企业未按规定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服务区域内所有个人户用光伏均由用户自行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涉及917户。上述行为违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五、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交由业主投资自建,增加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成本。202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供电企业共答复3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的10千伏中压接入系统方案,因供电企业无法满足业主建设进度需求等原因,其中有22个接入系统工程为业主投资自建,占比59%,且未进行回购,共增加分布式光伏业主投资约2935万元。上述行为不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的规定。
六、结算分布式光伏电费时限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安徽省合肥市某供电企业2023年分布式光伏电费延迟结算9167万元(非电网原因5365万元),其中部分电费结算延迟超1年。例如,2023年9月26日与合肥某新能源科技公司结算2023年1-7月电费合计72万元、2024年1月29日与合肥某工程管理公司结算2022年6月—2023年11月电费合计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国能发监管〔2020〕79号)关于电费结算时限的规定。
七、违规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造成分布式光伏市场壁垒。2016年以来,四川省眉山市某区发展改革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53个、容量210兆瓦,其中眉山市某粮食公司133个、容量204兆瓦。该局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中擅自增设“接入点及线路容量”前置条件,且未公开;同时对民营企业区别对待,对其正式提交的备案申请直接无理由退回,或长达2个月不予备案;将民营企业分布式光伏备案申请退回后,转手备案给下属眉山市某粮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关于项目备案管理的规定。
以上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典型问题,暴露部分电力企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备案、接入电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约分布式光伏发展,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发改价格〔2025〕136号
-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20250127
- 官方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答记者问20250209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20250617
-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660号)20250603
- 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5〕396号)20250530
- 内蒙古发改委关于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661号)20250529
-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694号)20250519
- 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征求《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等两个规则意见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108号)
-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20250507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41009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20250117
- 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20250617
-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5〕433号)20250617
-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50520
-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再次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5〕-146)20250430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20250429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20250429
-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能源新〔2025〕23号)20250423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20250417
-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5〕 440号)20250415
- 湖南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绥政办发〔2025〕4号)202504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求《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50411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20250411
- 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5〕-121)20250410
-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0403
-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50325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50320
- 新余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余发改能源字〔2025〕10号)20250318
-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进行中)20250317
-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20250210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能源〔2025〕22号)20250612
导读-光伏扶贫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本文来自国家能源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zfxxgk.nea.gov.cn/2024-10/21/c_131078680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