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的函20250521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的函20250521

江苏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的函

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版))等5项议题的报告》收悉,经商江苏能源监管办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自6月份起,按照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版)》(以下简称《现货规则》)认真组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结算试运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要跟踪分析市场运营情况,切实落实技术支持措施和宣贯培训,定期报送市场交易信息及分析报告,并组织市场经营主体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发挥我省现货工作专班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现货规则》完善意见或补充条款。
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适时引入代理购电、参与绿电交易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现货市场,衔接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力争9月份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四、试运行过程中,如遇市场出清结果与系统安全冲突时,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按照“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调度纪律要求,优先保障电网安全,并于事后报送有关情况。
五、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应在合理安排现货试运行方式(结算、调电、模拟等)基础上“边试边改”,加快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和规则迭代,并做好与中长期市场的衔接。我局将会同江苏能源监管办加强对我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江苏省能源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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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文件

江苏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339号) 20200410

  • 暂停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核准工作;
  • 电网企业要统筹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建设,在保障存量项目消纳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平价上网项目;
  • 对于本次地方和电网企业初审通过的光伏竞价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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