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央企: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更好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开展“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案例应以水电(含抽蓄)为基础,带动周边风、光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及关联产业升级发展取得突出成效,并在技术、体制、管理、业态、模式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较强创新性。推荐案例支撑项目应全部或部分建成投产。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央企自愿组织案例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每个报送单位推荐案例原则不超过5个。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相关省(区、市)和央企申报资格。
三、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央企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推荐案例汇总表、案例申报书、案例申报材料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寄送我局新能源司,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hanxj@nea.gov.cn邮箱,申报案例命名为“推荐地区/单位名称-序号-案例名称”(序号与推荐案例汇总表一致)。
四、我局将委托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估,经评估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向社会公布。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531
附件:1.____省(区、市)(或____能源央企)“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
2.“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申报书
3.“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申报材料承诺书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发改价格〔2025〕136号
导读-光伏扶贫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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