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515号)20180601

为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高我省能源系统整体效率,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江苏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1.简化项目审批手续;2.加强规划统筹发展;3.分类分级协调管理。

政策原文如下:

江苏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515号)20180601 江苏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515号)20180601 江苏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8〕515号)20180601

附件: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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