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促进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1〕411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储能产业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范围及规模
2022年,在新能源资源禀赋好、新能源装机规模大、电网调峰需求高、输电断面受限情况较多的吴忠市、中卫市及宁东基地,建设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原则上每个地区储能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200兆瓦/400兆瓦时;鼓励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优选1个储能项目参与试点申报,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100兆瓦/200兆瓦时;对于全区首个钒液流、压缩空气、飞轮、钠盐等先进新型储能技术项目一并纳入试点项目支持范围,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0兆瓦/200兆瓦时。
二、试点项目支持政策
为了鼓励企业投资积极性,给予自治区储能试点项目0.8元/千瓦时调峰服务补偿价格,全生命周期内完全充放电前600次在辅助服务市场中不考虑价格排序,优先调用储能试点项目将储能试点项目纳入自治区新能源消纳补偿机制中系统调节费用优先支持范围,支持企业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三、试点项目投产要求
各市及宁东于2022年5月底确定拟开展试点项目名单,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先投先得”原则,储能试点项目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并网,并在通过各地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组织验收后统一上报我委,确定为自治区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享受相关政策。
四、强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市及宁东会同当地电网企业抓紧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布局项目,于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正式报送我委,未报送规划的地区储能项目不纳入试点支持范围。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根据自治区能源领域相关规划,在论证发展基础、发展需求和新型储能技术经济性、电网调峰调频需求等基础上,编制自治区新型储能专项规划。
(二)完善市场机制。推动电储能交易纳入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范交易品种,明确价格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各新能源企业要积极落实配置比例10%、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储能时长2小时的配套储能建设责任,按期完成项目投运,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对未按期投运的储能电站,本企业下新能源场站优先发电计划予以核减。电网企业依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4号),落实好调峰补偿价格。
(三)规范并网运行。电网企业应规范新型储能项目接网并网流程,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并网服务”升压站等涉网设备按电网同质化验收标准执行,调控等技术支持系统按国家、行业和国网等统一标准执行。储能项目在并网调试前,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取得相应资质。电网企业应完善储能调度管理规定,采取系统性措施,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科学优先调用,保障新型储能利用率,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系统作用。
联系电话:0951-6038090
邮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宁夏发改委关于全区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审核结果的通告 20200612
- 确定参与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162个,规模为475.08888万千瓦
- 集中式项目36个,规模为472万千瓦;
- 分布式项目126个,规模为3.08888万千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287号)20200430
- 资金能力:提供申报项目资本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等证明材料),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造价暂按4元/瓦计算;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消纳文件‘
-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 项目未按申报承诺投产时间投产,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 项目建成前不得转让,否则将项目申报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自转让起5年内不得参与宁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宁夏发改委关于2020年度光伏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0〕146号)20200313
- 本次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鼓励企业申报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平价试点项目;
- 已纳入国家2019年度光伏竞价范围但在申报2020年项目截止日之前项目未能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 每个申报主体所有申报竞价项目总规模暂定为权益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
- 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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