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延长《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我委对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4〕405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7年6月30日止。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4〕405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规〔2024〕40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降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继续试行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非经营性质),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选择次月生效。
二、时段划分
每日 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个小时。其中,高峰11:00-14:00、18:00-23:00;平段7:00-11:00、14:00-18:00;低谷 23:00-次日 7:00.
三、电价标准
平段电价 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千瓦时,标准为0.504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在平段电量基础上上浮 0.1 元/千瓦时,标准为 0.704 元/千瓦时。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时间暂定1年。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按国家要求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湖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确定了我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93个,装机18.2591万千瓦;
-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6月10日—6月12日)。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暂停新增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备案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356号)20200526
- 5月20日国家电网发布的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为90万千瓦。
- 今年4月,湖南省共确定23个项目,装机规模117万千瓦纳入今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
- 鉴于2020年湖南省电网已无新增消纳空间,为推进我省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经研究决定,全省暂停装机规模6MW以上的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
- 待电网网架结构加强、电力消纳空间释放后,再行启动该类项目备案工作。已纳入我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的,待国家公布名单后,可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项目备案。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确定了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5个,装机132万千瓦。
其中,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2个,装机15万千瓦,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上网项目23个,装机117万千瓦。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219号)20200408
- 申报范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且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和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项目;
- 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已取得省电力公司接网消纳意见,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光伏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 新建平价项目: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 鼓励采用农光、渔光、林光等复合型开发方式 ;
- 2020年湖南电网新增建设规模80万千瓦(800MW),电网新增建设规模为0的区域不得申报平价项目。;
- 4月24日前报送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20200320
- 全省风电消纳形势相对严峻,尤其在我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较大消纳压力,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其他地区为橙色或黄色区域,无绿色区域;
- 光伏发电消纳形势相对较好,全省无红色预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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