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20250622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2025062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2日

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就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在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电力用户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妥善衔接原有政策,增量项目稳定收益预期。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与电力规划、行业管理、产业发展、价格机制、绿色能源消费等政策协同配合,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

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参与交易,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不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享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补贴项目、存量平价项目和增量项目,分别确定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水平和执行期限。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者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

(三)确定机制电量规模、电价水平

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原则上衔接原优先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比例30%;平价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原则上按原优先电量和原目标上网电价支持政策折算电量之和确定,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水平衔接原优先电量上网电价,即补贴项目0.25元/千瓦时、平价项目0.262元/千瓦时。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原则上参照存量平价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比例以及增量项目上网电量确定。机制电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通过分类竞价形成。竞价上限衔接原新能源目标上网电价,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竞价下限,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按年组织,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

(四)明确差价结算方式

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电网企业按月开展差价结算,将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市场交易均价按照同类型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均价确定;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市场交易均价按照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同类型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按月分解,在年内清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机制电量不开展其他形式的差价结算。

(五)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

存量项目执行期限,取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限和投产满20年剩余年限中的较小者。增量项目考虑回收项目初始投资平均期限,执行期限10年。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调整差量结算为差价结算,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机制电量不参与中长期市场、日前市场结算。结合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情况,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研究调整价格上下限水平,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不断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合理确定并灵活调整中长期合同的量价、曲线等内容。

(二)强化政策协同。做好优先发电计划与机制电量的衔接,对于优先发电不足以覆盖优先购电的电量部分,电网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电量,作为代理购电来源予以补充。做好改革与绿电绿证政策协同,绿电交易申报和成交价格应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相应绿证价格,绿电交易中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纳入机制的电量不参与绿电交易结算、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三)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研究提出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根据保障性电量规模、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电力用户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制电量规模、竞价上下限等。电网企业要研究制定增量项目竞价方案,公告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等竞价具体事宜,每年11月前组织开展增量项目竞价工作、签订合同协议等;要制定差价结算细则,按月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及时按月公布用于机制电量差价结算的新能源市场交易均价。

(四)做好跟踪监测。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跟踪电力市场价格、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等,总结改革成效,优化政策实施;配合能源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新能源公平参与交易,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本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同时废止。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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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文件

新疆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0218

吐鲁番市【光伏5万+分散式风电2.8万千瓦】吐鲁番市2021年首批新增5万千瓦光伏发电及“十三五”2.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结果的公示20210720
新增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如下:第一推选人:新疆华能新火洲发电有限公司
2.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如下:第一推选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5万+分散式风电2.8万千瓦】吐鲁番市2021年首批新增5万千瓦光伏发电及“十三五”2.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的公告20210626
昌吉州【光伏10万千瓦】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20210506
第一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分:91
【风光各10万千瓦】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光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招标公告20210423
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废标公告20210413
【光伏10万千瓦】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招标公告20210406
巴州【光伏15万千瓦】关于巴州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项目业主工作公示20210403
第一候选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光伏15万千瓦】关于巴州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项目业主工作公告 20210322
确定巴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项目1个,总规模15万千瓦,其中若羌县10万千瓦,和硕县5万千瓦。
喀什巴楚县【光伏2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优选业主结果的公示20210401
标段1 第一候选人为: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标段2 第一候选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光伏2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20210319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平价光伏发电项目2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标项一: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一包(15万千瓦)。
标项二: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二包(10万千瓦)。
喀什莎车县【光伏20万千瓦+储能≥2小时】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结果公示20210331
标段1 第一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2 第一候选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20万千瓦+储能≥2小时】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20210319
建设规模:新建20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侧储能设施,且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第一标段: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一标段(10万千瓦)
第二标段: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标段(10万千瓦)
喀什叶城【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公示 20210328
第一候选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20210319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喀什塔什库尔干【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竞争性配置优选公示20210326
第一候选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光伏5万千瓦+储能≥2小时】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20210319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伊犁州【光伏5万千瓦】关于组织开展伊犁州直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20200321
经与国网新疆公司确定首批次建设装机规模5万千瓦
阿克苏【光伏20万千瓦+储能≥10%】关于组织开展阿克苏地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20210312
2021年项目总规模:20万千瓦,初步分成4个标段、每个标段5万千瓦。不低于10%的装机比例配置储能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8

  • 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项目
  • 公示6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规模:392MW;
  • 公示期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1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 20200603

  • 现将复核确定的项目名单按照申报电价排序予以公示;
  • 公示项目13个,600MW;
  • 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6月7日。

新疆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20200513

  • 新疆具备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合计60万千瓦,其中:
    伊犁州15万千瓦、
    拉玛依市15万千瓦、
    吐鲁番市15万千瓦、
    巴州10万千瓦、
    博州5万千瓦,
    前述各地(州、市)也是新疆重点支持申报地(州、市),
    其他地(州、市)主要解决国家财政补贴存量项目。
  • 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网),单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2万千瓦;
  • 5月31日前,各地市报送项目资料至新疆发改委,6月10日前填报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新疆发改委、能监办《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0〕162号)20200506

  •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规划布局:各地按照“优质资源优先开发、就地开发就近消纳”的原则,提出今后5-10年规划区平价上网项目布局方案和建设时序;
  • 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
  • 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存量项目建设:开展自治区风电项目核准权下下放后本地区风电核准建设情况梳理,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
    废止核准两年未办理延期或不具备条件的风电项目
    未列入规模但2019年底建成未并网及开工未完成的风电,转为平价并网;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发布:新疆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新增消纳能力为270万千瓦;
  • 严禁“先建先得”,严禁以开展平价项目为由圈占、倒卖资源行为。
新疆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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