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20250701

国家发改委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2025070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

发改体改〔2025〕915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请批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实现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标志性举措,对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在全国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网间通道利用效率,强化各层次市场的衔接协同,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在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依托跨电网常态化交易机制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支撑电力保供。年底前,进一步统一市场规则、交易品种和交易时序,实现跨电网交易常态化开市。
  四、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持续完善跨电网交易规则,强化技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互认,尽快实现电力市场成员“一地注册、全国共享”。要完善跨省跨区应急调度价格机制和结算管理,及时跟踪市场运营状况,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做好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告。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强化对跨电网常态化交易的指导,健全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附件: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日


附件


中国能源政策文件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
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

导读-光伏扶贫


专题-光伏/风电用地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70925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20151202
  3.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资发〔2015〕153号 )20151127
  4. 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0150918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各地光伏/风电用地政策

  1. 陕西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20200708
  2. 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20200410
  3. 冀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1104号)20190813
  4. 广西能源局关于规范我区光伏发电站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18〕23号)20180702
  5. 20180616鲁国土资规〔2018〕4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土地税务: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 20181229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 20110108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本文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07/t20250711_1399134.html

(0)
GD WPJ的头像GD WPJ百科编辑
上一篇 2025年7月1日 上午9:36
下一篇 2025年7月1日 上午11:39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