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风电、光伏项目。
(二)组织分类。分风电(含深远海风电,下同)、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94.67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81.73亿千瓦时,光伏为12.94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
(三)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风电为70%,光伏为80%。
(四)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元,竞价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
(五)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深远海风电为15年,其他项目为10年。
(六)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计算公式(具体结算电量根据项目实际电量、差价结算细则等规定执行)。
1.陆上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417小时×(1-厂用电率2.27%)×70%。
2.海上风电(省管海域、深远海)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860小时×(1-厂用电率2.65%)×70%。
3.分散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2417小时×(1-厂用电率2.27%)×70%(含自发自用电量)。
4.集中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1253小时×(1-厂用电率1.59%)×80%。
5.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1253小时×(1-厂用电率1.59%)×80%(含自发自用电量)。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印发5个工作日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10个工作日内,将本《通知》和竞价公告向已经出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书面回复意见》《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确认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研究答复单》或《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答复单》的新能源项目告知到位。
(二)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另行公布。
(三)未尽事宜,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竞价监督电话:0531-51785707(工作日)
竞价监督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8月6日
- 山东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20231219
- 山东省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877号)20231109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20〕19号)20200206
-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60号)20190620
- 鲁6月21日截止||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字〔2019〕151号 )20190612
- 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 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9〕42号)20190321
-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号)20180917
山东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20200605
- 2020年山东拟申报竞价的光伏共19个项目,项目规模为97.6万千瓦;
- 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410
- 平价上网:各市已实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一并报送,4月20日前上报;
- 有补贴风电项目:已超”十三五”,不能安排集中及分散式风电;18年前项目推进今年并网;
- 海上风电:稳妥推进前期工作;
- 光伏户用:做好管理服务;
- 竞价光伏:已确认平价不能参与,按照《山东省2020年竞价方案实施》。
竞价光伏安排:
- 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由市级电网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普通光伏电站:由各市级电网企业于5月20日前上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6月1日前,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具备条件的普通光伏电站逐一出具接入与消纳意见;
-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省能源局;
- 省能源局将会同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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