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关于开展江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的通知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上饶市工信局,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于近期开展江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夯实运行基础。全面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过开展现货连续试运行,巩固前期试运行工作成效,重点检验市场规则和关键机制的有效性、合理性,评估连续运行能力和结算能力,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功能,为后续正式运行夯实基础。
(二)发挥市场效能。以市场供需为导向,充分发挥电力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与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发电侧、用电侧合理安排生产,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与调节能力,检验不同运行工况下电力生产调度的适用性,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市场化机制保障。
(三)增强主体意识。提升市场主体参与能力,积极引导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准确把握市场规则,增强风险意识,提升专业素养和交易能力,为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健康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二、时间安排
《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以下简称“规则”)已于8月15日由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按程序印发实施。为做好规则制定与市场运行的有效衔接,确保市场建设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调电试运行阶段。为检验新规则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计划于8月25日至9月30日按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则启动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同步建立“按周分析”会商机制,重点跟踪电力供需匹配、价格信号传导、市场主体响应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并适时动态优化市场机制。
(二)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在规则正式印发后,自10月1日起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实现电力现货市场从“阶段性交易”转向“常态化运行”,检验市场运行、交易结算、风险防控等机制与协同联动能力。同时,做好电力市场建设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电网代理购电等工作的衔接。试运行满一年后,经过评估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
三、风险防控
(一)批发市场风险防控。调控中心、交易中心应实时跟踪市场交易数据、价格变化、主体行为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预警报告,要针对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市场力滥用风险、结算风险、系统安全风险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要针对现货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采取市场预警和干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由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发改委(能源局)根据职责进行政府干预。
(二)零售市场风险防控。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各售电公司要高度重视零售用户合同签订、交易、结算等工作,全面做好政策宣贯和实施保障。交易中心要加强零售用户价格风险管理,监测零售合同履约及执行情况,对零售套餐签订价格超过预警值的零售用户及售电公司,应在交易平台设置价格风险告知提醒,通过交易平台弹窗确认、短信提醒、上门告知、发放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对签约零售用户提醒确认,全面告知零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及市场政策,维护好用户知情权、交易权。交易中心要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上报处理。各售电公司禁止通过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哄抬价格及利用信息差等手段误导用户。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系统功能优化配置。交易中心要提前做好电力交易平台功能优化部署,完善交易、结算、零售合同签订等系统功能建设,常态化披露市场关键信息,满足市场主体日常交易分析需求。调控中心要持续完善现货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开展系统功能迭代升级与缺陷治理,满足现货市场出清及生产调度计划安排要求。省电力公司要加大营销系统电量计量、数据传输等功能的完善力度,确保电量分时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满足现货市场结算时效性要求。
(二)加强电力运行监测。交易中心、调控中心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供需平衡、主体履约等关键指标,确保电力系统与电力市场运行稳定。完善“日报+月分析”机制,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为后续市场规则优化调整提供参考。同时,要结合省内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展等情况开展规则迭代工作,实现市场建设与政策落地实施平稳衔接。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将定期对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三)有序组织零售合同调整。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463号)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后参与电力现货交易的用户原则上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交易中心要有序组织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开展合同调整工作,加强交易行为监测和风险防控,强化电力零售市场建设培育,做好用户市场风险提醒告知,引导用户结合自身用电结构合理选择零售分时套餐,最大程度降低用电成本。售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设计零售分时套餐,明确峰谷时段划分、价格浮动比例等内容,确保用户侧价格信号与现货市场紧密衔接,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行为,原则上应于9月底完成合同调整工作。
(四)全面开展政策培训宣贯。交易中心、调控中心要组织开展政策宣贯,详细解读电力市场规则、交易流程及操作要点。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要通过网上国网、电力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政策,组织并指导属地供电企业、各售电公司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售电公司要向签约合同的零售用户做好政策宣贯,切实履行售电服务相关责任与义务,向零售用户详细讲解零售合同内容,确保用户充分知悉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市场价格信息获取途径,使市场建设带来的红利直达电力用户。
(五)强化责任落实与协同配合。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统筹电力市场建设与试运行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电力市场运行公平规范。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技术支持系统适应性改造、业务流程优化、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平稳起步。各市场主体要对照新规则,抓紧梳理内部业务流程,积极参与各类市场培训,结合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交易策略,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持续提升市场适应能力与风险管控能力。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保障江西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试运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省能源局能源运行处韩栋博,0791-88915241;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市场处刘龙虎,027-88717616;
省电力交易中心史明涛,0791-88492622;
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胡琦,0791-87494365;
省电力公司供用电部戴子明,0791-87493206。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5年8月21日
江西省2021年光伏/风电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70号 )20210707
- 大于1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按政策要求申报纳入省级规划管理;
- 对明确不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意见;
- 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的存量项目此次也需登录系统补充完善信息,未补充完善信息的项目将移出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库;
- 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将本地区1兆瓦及以下项目规划库信息随文上报;
- 应于7月22日前将本市申报暨调整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论证库书面意见报送我局。
江西发改委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0611
江西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20210508
- 调查内容:类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应用现状,具备必要荷载能力、具有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潜力的屋顶情况,2022 年6月底前可建成,拟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方式建设的屋顶情况,开发区和企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意愿及意向,电网接入条件和拟采用上网方式等。
- 各地于5月20日之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50号)20210506
-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278.6万千瓦
- 屋顶分布式项目装机规模:24.30万千瓦
- 入围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承诺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电站和配套储能项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调整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近期项目库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6号)20210408
- 本次申报近期库项目(共104个、容量376.505万千瓦)予以纳入近期库;
-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4月6日调整为4月23日,项目须于2022年4月底前完工,如第一批申报未成功可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31号) 20210330
- 在控制年度新增总量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新增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工作。
- 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每年开展四次滚动调整工作,其中论证项目库调整时间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项目库调整时间为论证项目库调整后1-2个月左右。
- 今后不再设置待论证项目库清单。
- 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网初步意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26号)20210318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调整结果的通知20210120
- 截至1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各地共报来申请纳规项目523个,共计3455.8万千瓦;
-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本次申报论证库项目(共373个、容量2075.34万千瓦)“照单全收”
- 附件:1-排版_附件1.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项目清单(2021年1月调整).xlsx
1-排版_附件2.待进一步论证项目清单(2021年1月).xlsx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20201228
- 装机规模1兆瓦(含)以下项目由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并组织调整,报省能源局备案。案文件应注明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自动作废;
- 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项目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
- 各设区市可开始受理规划论证项目库滚动调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以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文件送达我委时间为依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江西省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
国网江西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的函20200611
- 2020年江西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为3002.994MW,共计286个项目。
- 从项目规模来看,总容量在50MW以上的企业有15家,其中大唐以610MW的规模绝对领先,其次是国电投(341.9MW)、上海酣阳新能源(252MW)、华能(200MW)、江西景森能源(181.8MW)、通威(150MW)。
- 大唐的江西临川区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南区)一期项目获单体规模第一,容量为260MW。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0〕23号)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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