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精神,加快推进青海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经商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定于8月27日至9月30日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现印发《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5.0结算试运行稿)》,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
附件:1.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2.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5.0结算试运行稿)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青海省2021年风光储项目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投资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10928
- 青海省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落户德令哈(青海日报)20210926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7个标段)投资主体招标(青招字2021-09105)202109105
- 海西州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西发改能源〔2021〕358号)20210628
-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2021〕72号)20210611
- 青海省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21〕26号)20210118

青海省2020年光伏项目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0607
- 共计2GW光伏竞价项目,涉及20个标段,单个标段规模100MW。
- 其中海南州16个标段,海西州4个标段。
- 根据公示统计,华能在12个标段为第一候选人。
- 竞价项目需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完成并网的取消补贴资格;
-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中标人的中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竞争配置方案的通知(青能新能〔2020〕45号)20200411
- 全省拟新建平价项目120万千瓦:其中海西州80万千瓦,海南州40万千瓦。上报项目规模适当放宽至全省2020年拟安排规模的1.5倍,原则上海西州不超过120万千瓦,海南州不超过60万千瓦;
- 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建设,每个项目最高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2020年首期新建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实施。
- 2020年首期项目需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逾期取消建设权;
- 项目建成后执行0.2277元/千瓦时无补贴电价(20年固定电价);
- 原则上一个投资主体在各州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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