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民政局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黄骅市民政局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63140020012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8713770711
采购人:黄骅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黄骅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0750508
代理机构:河北华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捷馨家园1号门市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83949
预算金额:7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7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6-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www.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或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明)。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录中的组件企业。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200
技术要求:公开招标 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保证金缴款凭证附言或备注中应写明投标项目简称及标段(如本项目二次或多次公告,投标人二次或多次投标的要注明),附言(备注)无法辨别项目名称或标段不填的,视为无效凭证,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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