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电力=冀南电网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供电公司、电科院:
为加强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进一步规范各级服务人员政策答复内容,现就近期发电客户广泛关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最新政策,做如下要求:
- 对于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停止垫付国家发电补贴。
- 根据政策内容,在国家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规模内的项目,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
- 上述要求,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待省物价局、能源局具体政策出台后,依据文件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告知工作。
国网河北电力营销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