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
新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20万平方米;
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
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加快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2020年年底前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建筑科技在住房城乡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方案》明确,全市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不断降低建筑能耗,推动建筑迈向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等高节能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环境;大力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全面提升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防火性能。

在装配式建筑方面,《方案》指出,要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市区与县域的协同发展;从土地、规划源头把关,确保建设比例任务完成;支持建筑业企业转型发展,新培育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再建设1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

在建设科技、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方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继续按照《河北省关于规模化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要求,强制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并将其造价列入工程预算;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空气源、污水源以及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石家庄住建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380)20200317

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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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能源文件

河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1051号)20200717

  • 考虑到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网竞价光伏项目可自愿转平价,并网截止时间适当延至2020年12月31日。
  • 此外,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这三大类项目的并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 文件明确,上述四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 文件指出,今后凡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的资源和电网消纳送出空间优先保障安排国家、省重大示范项目。
  • 河北发改委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对相关项目并网期限做出明确,也给河北的项目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此举将有利于河北新能源的健康稳定发展。

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名单公示20200612

  • 共有58个项目,3.74GW规模通过

河北省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拟安排情况公示20200515

  • 本次拟安排平价光伏项目24个、275.3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
  •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0〕399号)20200401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河北省风光储项目
项目清单发布
河北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1278号)20210918
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公示20210912
本次下达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项目85个、1261.08万千瓦(以下简称“保障性项目”),包括风电项目7个、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78个、1141.08万千瓦

具备接入规划变电站项目43个、722万千瓦(以下简称“规划类项目”),纳入各市“十四五”规划项目管理,包括风电项目18个、29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1个、345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4个、涉及风电45万千瓦光伏38万千瓦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019年平价备选)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4号)20210628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用地条件进行确认的函(冀发改函〔2021〕167号)20210524
本次下达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7个、187万千瓦。
确保项目2023年底前与规划配套电网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规模管理
河北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85号)20210702
国网冀北:关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项目电网计入条件的复函20210622
保障性规模:风电600万kW,光伏1584万kW;
优先支持电源点侧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装置;
风电项目仅限承德、张家口市申报
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各市分别于7月26日、8月15日前将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上报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570号)20210511
张家口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含已下达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承德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如有符合条件项目也可申报,项目涉及风、光建设规模占用本地”十四五”期间开发规模。
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河北发改委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
冀南电网关于《关于请对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出意见建议的函》的复函20210727
原则上各县光伏总开发规模不超过本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的60%,且不超过大电网调峰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按装机容量的10%〜30%(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2~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河北省能源局 关于出具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承诺函的通知20210721
河北发改委转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860号)20210626
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委
原则上,每市申报试点县(市、区)不超过5个

本文来自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zjj.sjz.gov.cn/mobile/plus/view.php?aid=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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