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23号)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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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23号

各市能源局,有关企业集团,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省能源局印发了《山西省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发展2023年行动方案》(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145号),经各市和企业申报、联合评审、网站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3年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开展前期工作

本次下达2023年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19个、装机221万千瓦。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法人,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组织实施,积极带动我省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融合发展。请各市能源局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衔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积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市能源局、有关企业集团要建立项目月调度机制,明确项目各阶段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要按照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科学组织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做好建设和生产安全管理,确保项目于2025年9月底全容量并网。

三、切实保障电网接入

电网公司要同步做好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送出工程衔接,与项目单位做好充分对接沟通,加快推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和配套接网工程的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接入流程,简化接入并网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并网运行。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能源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平台和国网云平台填报进展情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网的市和项目单位进行考核通报。
附件:山西省2023年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清单.docx

山西省能源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2023年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试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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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
山西省能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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