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浙江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
为统筹做好2025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高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现将《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引发给你们。请按此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6月4日
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5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坚持供需两侧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化调节能力,高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更好支撑全省能源“绿保稳”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方案。
一、工作举措
统筹使用各类需求侧管理措施,综合考虑缺口规模、缺口时段、持续时间等多种因素,紧盯“保供稳价”工作目标,分类施策。
(一)基础措施
1.做好分时电价引导。强化分时电价政策宣贯,推动工商业用户主动开展削峰填谷,引导广大电动汽车车主推迟晚间充电时间,力争通过分时电价引导实现100万千瓦以上削峰效果,有效降低全省基础用电负荷。(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省电力公司)
2.推动节约用电助力。面向公共机构、商业楼宇等主体,严格落实国务院“夏季26度”的空调温度设置规定,开展城市“灯光秀”、景观照明等亮化用电合理管控,各级能源监察中心做好现场节能监察。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我省节能宣传月,开展面向低压居民“e起节电”、“帮你省电费”等专项行动,推广“网上国网”智能家电功能应用,加强居民空调、热水器等用电设备智能监测引导居民科学降低用电需求。常态开展节电宣传,形成全社会节能减碳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省电力公司)
3.组织协调企业集中开展检修。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在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前提下,引导用电量较大的连续型生产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将设备集中检修时段调整至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时期,力争具备100万千瓦集中检修能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能源主管部门)
(二)前置措施
需负荷管理措施解决的缺口在300万千瓦以内时,优先启用空调负荷和移峰填谷等柔性调控措施,启动前至少提前7天研判提前1天通知用户。
4.优化空调负荷调控。加强存量调控型空调用户消缺整改挖掘增量空调用户调控潜力,强化管控型空调用户宣传引导,指导用户主动调节空调设备,力争具备最大200万千瓦空调制冷负荷调控能力,以缓解高峰用电时段(早峰、腰峰时段各1小时)的供需压力。(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5.鼓励企业移峰填谷。持续深挖企业移峰填谷潜力,开展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摸排,滚动修编移峰填谷用户方案,力争具备最大 300万千瓦移峰填谷能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能源主管部门)

(三)主要措施
需负荷管理措施解决的缺口在300万千瓦至600万千瓦以内时,启用需求响应措施,并优先组织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响应,启动前至少提前7天研判,提前1天通知用户。
6.鼓励虚拟电厂参与响应。根据《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和《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力争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7.精准实施需求响应措施。按照“一次申报、周期滚动、日前调用”原则,开展负荷资源年度申报、周计划滚动,实现日前调用日内调用全域平衡。提前储备、滚动修订迎峰度夏需求响应专项方案,力争具备最大600万千瓦约定型响应能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需求响应。(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兜底措施
需负荷管理措施解决的缺口在600万千瓦以上时,启用有序用电措施,启动前至少提前7天研判,提前1天通知用户。
8.确保有序用电刚性执行。严格落实“有序用电方案规模不低于本地区历史最高负荷30%”的要求,在迎峰度夏前修编六轮3700万千瓦有序用电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强化有序用电刚性执行和“白名单”管理,确需调整的用户需由属地政府至少提前一天向省能源局正式申请,并补足执行方案。(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应急措施
9.做好应急措施动态储备。因出现重要输送通道或重要输变电设备或省内电源机组突发故障,造成浙江电网或局部供电区出现较大缺额,启用小时级、分钟级、准秒级可中断等措施。启动有序用电措施期间,出现电网故障等突发情况,日内启用应急机动负荷进行补充,储备370万千瓦机动负荷资源池。(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二、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能源局要统筹协调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要统筹落实工业企业集中检修、错峰生产等措施,省气象局要做好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省电力公司要具体负责落实负荷管理措施。各级电力公司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负荷管理方案编制、措施执行、效果评估等具体工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资源管理。压实已签约负荷管理资源规模,确保资源优质可用。落实工业领域负荷资源开发要求,形成纺织、化纤、金属制品等细分行业负荷特性研究报告等成果。全面、准确掌握用户侧储能“家底”,加大用户侧储能装表、计量、采集力度优化储能充放策略,推动独立参与需求响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三)做好应急演练。适时开展负荷管理实战演练,完善信息互通及联合指挥体系,提升问题处置效率,验证实战响应能力及时复盘总结,确保负荷管理措施在实际场景中高效精准实施(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
(四)完善激励政策。完善需求响应市场化竞价机制,省级补贴优先通过分时盈余支出。创新出台针对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其调节能力。各地要在迎峰度夏前出台空调负荷、移峰填谷和集中检修等补贴政策,激发广大用户参与需求侧响应积极性。(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运行保障。强化省市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配齐配强专业人员,负荷管理执行期间启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行战时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报处置突发问题。全力保障列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正常用电需求,及时跟踪、协调问题,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链畅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能源主管部门)
(六)精准风险预控。提前研判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对电力保供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做好极端天气风险防范预案。提前做好用户解释沟通和宣传引导,争取社会理解支持,确保舆情平稳可控。(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各设区市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工作目标
2.浙江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
3.浙江省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实施细则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浙江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预通知20200519
- 6月1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需及时将市电力公司及独立电网企业出具所在区域光伏项目接网消纳文件下发给拟参与竞价的项目单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统一出具接网消纳文件),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申报。
- 请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对供电区域内电网企业拟参与本次2020年光伏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出具接网消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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