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
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要求,结合青海电力市场建设和推进情况,我公司加强与电力调度机构的工作衔接,不断优化交易组织和电量校核方式,从2025年6月初已实现按发电能力、通道容量对所有交易进行线上安全校核,同时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起,取消用电侧新能源比例限制。请各主体按需申报各类交易,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各市场主体参与各类交易时要按照剩余最大发电能力(最大发电能力减去已持有合同量)、实际用电需求(最大用电量减去已持有合同量)申报交易,若出现超发电能力、用电需求申报,由此产生的偏差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偏差考核。
2.各市场主体应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严格遵守相关市场交易规则,依法合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25年6月30日
青海省2021年风光储项目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投资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10928
- 青海省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落户德令哈(青海日报)20210926
- 青海(海南/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190万)千瓦外送项目(7个标段)投资主体招标(青招字2021-09105)202109105
- 海西州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西发改能源〔2021〕358号)20210628
-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2021〕72号)20210611
- 青海省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21〕26号)20210118

青海省2020年光伏项目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结果公告20200611

青海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0607
- 共计2GW光伏竞价项目,涉及20个标段,单个标段规模100MW。
- 其中海南州16个标段,海西州4个标段。
- 根据公示统计,华能在12个标段为第一候选人。
- 竞价项目需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完成并网的取消补贴资格;
-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中标人的中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竞争配置方案的通知(青能新能〔2020〕45号)20200411
- 全省拟新建平价项目120万千瓦:其中海西州80万千瓦,海南州40万千瓦。上报项目规模适当放宽至全省2020年拟安排规模的1.5倍,原则上海西州不超过120万千瓦,海南州不超过60万千瓦;
- 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建设,每个项目最高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2020年首期新建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实施。
- 2020年首期项目需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投运,逾期取消建设权;
- 项目建成后执行0.2277元/千瓦时无补贴电价(20年固定电价);
- 原则上一个投资主体在各州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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