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安徽能源局印发《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前将本市平价上网项目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平价上网项目名单,市场化交易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确认。

通知全文如下: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导读: 平价上网低价上网

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20190520
陕西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19年度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190429
河南发改委关于报送河南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豫发改能源〔2019〕267号)20190428
标签:发改能源〔2019〕19号
内蒙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内蒙新能字〔2019〕242号)20190429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0419
河南光伏平价:已并网或已取得电力接入批复的项目方能申报||河南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上网的通知
山东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367号)2019041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辽宁发改委关于报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辽发改新能字函〔2019〕17号)20190417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4月22日前)20190417
湖南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4月22日前)20190417
陕西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能新能源〔2019〕4号)20190412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296号)20190308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江苏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213号)20190228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9〕481号)20190130
陕发改新能源: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9〕112号)20190125
20181229国内首个大型平价上网光伏项目格尔木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
20190104国电投集团-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示范项目喜获核准
更新||光伏平价参考||风光平价新政下优质光伏投资区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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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文件

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年)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21号)20210309

申报范围:2021-2023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申报入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需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基本具备用地、用林、生态环境、系统消纳等支撑条件,项目规模和开工时间合理科学。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

风电和光伏电站

1.项目应明确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街道) 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或者土地(屋顶)租赁协议。 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应明确项目使用土地面积。
2.项目申报容量不小于 6 兆瓦, 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 250 兆瓦。
3.项目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可提供 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支持性 文件。其中,光伏电站应提供拟占用地类性质、用地面积以及场 址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
4.提供初步接入方案,包括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和 送出线路长度等内容。
5.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电化学储能项目

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采取新能源+储 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多种发展方式,共同参与储能项目建设。
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明确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 (街道)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2.明确电站规模、应用场景及初步电网接入方案
3.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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