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建设规模,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时限,建设用地、接网和消纳条件等四个方面对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不含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做出了要求。

其中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4月25日前。

目前除了黑龙江省,发布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通知的省份还包括:广东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五省的上报时间均已截止。

通知原文如下: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导读: 平价上网低价上网

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20190520
陕西发改委关于陕西省2019年度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190429
河南发改委关于报送河南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豫发改能源〔2019〕267号)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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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内蒙新能字〔2019〕242号)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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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伏平价:已并网或已取得电力接入批复的项目方能申报||河南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上网的通知
山东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367号)20190418
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20190408
辽宁发改委关于报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辽发改新能字函〔2019〕17号)20190417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4月22日前)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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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能新能源〔2019〕4号)20190412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296号)20190308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9〕17号)20190228
江苏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213号)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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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黑龙江发改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0421

  • 支持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平价项目的申报,2019年已安排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贫困县本年度不再安排;
  • 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
  • 支持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
  • 支持“新能源+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模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
  • 对四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的开发风电、光伏项目给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价项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 2019年平价项目在当年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在今年的申报项目中给予适当奖励,未并网的不允许申报今年的项目;
  • 风电项目最低申报规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规模不得超过200MW。同一投资主体只能申报1个风电场或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支持存量项目转平价;
  • 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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