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688号)20210820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688号)2021082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豫发改电力〔2021〕688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省血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业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和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结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坚持“绿色为主、协调互济、多元合作、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原则,推进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建立多元保障的智慧供能体系,推动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配电网运行效率。到2025年,力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用电量中80%(含大电网供电)以上由新能源发电供应,建成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示范项目和坚强局部配电网。

二、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一)加强试点区域的电网支撑能力。鼓励各试点主体根据资源条件和用电特性合理配建一定比例的调节性、灵活性电源,降低对大电网的调解支撑需求。支持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独立点储能以及分布式电源就近以适当电压等级接入增量配电网,就地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内消纳。探索开展“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作用,实现不同能源利用形式的优势互补,引导增量配电网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试点区域的灸荷管理能力。支持增量配电网企业加强负荷侧管理,通过制定符合配电网运行特性的电力套餐服务,研究可中断负荷的激励措施,改善用户用电消费行为。充分挖掘用户需求,响应的资源,错峰用电、削峰填谷。支持增量配电网企业借助配售电业务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依托5G、“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及成熟的节电管理技术,向用户提供包括报装咨询、购售电管理、节能优化、增容改造、发电侧协作等“保姆式”服务,提供包括供水、供热、供气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三)加强增量配网的智能调节能力。鼓励增量配电网企业开发综合性管理平台,加强配电网智能调度,提高电源跟踪负荷能力,推动需求侧响应快速灵活,推进源-网-荷协调调度,增强配电网调节切性,适应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需要,研究网源荷储综合优化配置方案,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源网荷储灵活互动、协调互济的智能电力系统,提高配电网的平衡能力。

三、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试点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将具备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增量配电网内源、网、荷、储等项目内容按照类别分别进行核准或备案,优先支持就近接入增置配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巨。增量配电网企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源网荷储各投资主体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类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动建设实施一体化。

(二)未编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配电网规划的试点项目,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在编制规划时,应结合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可在规划编制中明确试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三)增量配电网内的电源和储能等设施,在充分衔接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不向大电网反送电的原则,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项目建成后,加强区域内新能源出力预测以及负荷预测的管理工作,利用储能等设备充分发挥配电网自我调节能力,并主动与大电网做好沟通衔接,保证区域内电力设施检修以及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电力供应。

(四)选择综合结算的试点项目,可整体打包非市场化电学,作为单一市场化用户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含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试点区域内非市场化用户用电价格不得高于目录电价。

四、申报示范工程项目条件

(一)接入配电网的电源以新能源发电为主,或天然气多联供分布式发电项目。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不低于50兆瓦,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达到70%以上。

(二)配电网内部具有保障负荷用电与电气设备独立运行的控制系统,具备电力供需自我平衡运行能力,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

(三)到2025年,配电网消纳新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35%,与外部电网的交换功率和交换时段具有可控性。

五、其它要求

(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一组织申报,申报文件及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大纲)于9月20日前报送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我委将于9月底委托笫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示范工程项目名单。实施方案应与本市新能源开发方案做好街接,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待各地市新能源整体开发方案编制完成及涉地、涉水,涉林政策和标准明确后另行组织实施。并纳入实施方案。

(二)建立信息报送和教据统计制度。每月10日之前试点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上月项目建设情况和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其中电力生产消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发电景、分行业和分类别用电量、与外部电网交换电量情况等。报表格式另行通知。

(三)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能源监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试点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发展和监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负责项目的日常考核和评估工作。

(四)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河南能源监管办。

联系方式:0371-69691140(可传真)
邮箱:nyjdlcdw@163.com

附件: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688号)20210820

附件

示范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项目槪况

项目背景、项目业主单位简介,项目总体描述等。

二、建设必要性

电源建设条件,电力市场空间,负荷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和意义等。

三、项目方案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序,主要技术路线,重要装备设施选取,应用场景等。

四、主要指标测算

电源配比分析,系统调节能力分析,新能源资源条件,负荷特性分析,系统接入条件,实施效果等。

五、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练合效益评价(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创新性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创新性成果及应用前景)等。

六、附录

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说明性或承诺性文件、相关部门审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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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能源文件

河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关于河南省拟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的公示 20200612

  • 确定符合条件申报项目96个,总规模45万千瓦;
  • 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共3日)。

河南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新能源〔2020〕41号)20200528

  • 申报项目须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含申报前本年度已开工和已并网项目)
  • 申报项目须提供项目备案文件、固定建筑物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项目业主与屋顶产权人一致的无需提供租赁协议),电网消纳意见由我委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
  • 申报项目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额建成并网,并提交相关承诺;
  • 6月5日前,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审核汇总后正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 6月10日前,我委审核后交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消纳意见;
  • 电价申报时间截止15日下午5点。

河南省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20200525

  • 根据报告,经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共同审核,
    共有69个项目总规模105万千瓦符合国家申报要求。其中,
  • 拟新建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44个共38.2万千瓦;
  • 存量自愿转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10个32.8万千瓦;
  • 存量自愿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15个34万千瓦。

国网河南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豫电发展〔2020〕220号)20200421

  • 河南“十四五”期间的光伏、风电弃电率将超过消纳上限,无新增规模空间,建议新增光伏、风电项目配置储能提高调峰能力
建议
  • 第一条是优化调整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已纳入政府开发方案的风电项目和已建成、未取得国家建设规模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清理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及时调出开发方案,腾出空间。
  • 第二条则是“十四五”新能源消纳能力已达到极限,建议以后新纳入政府开发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配置足够的储能设施提高调峰能力。
  • 第三条则是随着风、广规模的持续增加,将来会挤占省内煤电发展空间、影响省外来电通道的规划建设,建议统筹研究确定河南省“十四五”电源结构转型目标。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0〕245号)20200407

  • 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并网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 平价风电:优先支持之前存量转平价,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增平价项目;
  • 平价光伏:优先支持已并网无指标项目转平价;新建平价应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项目;
  • 竞价光伏: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新建项目;
  • 平价项目报送时间:4月20日前。

本文来自河南省发改委,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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