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0805

问题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并要求各省市在2025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市新能源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问题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健全中长期、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满足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由电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上网电量,作为代理购电电量来源。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于纳入机制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场外结算,结算费用纳入本市系统运行费。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妥善衔接现行政策,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合理确定。

 三是完善市场跟踪与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分工,做好配套政策宣贯培训、差价协议签订、信息平台开发等工作,确保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

问题三:本市哪些新能源项目需要参与市场交易?

  2025年底前,本市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通过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问题四:本市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的形式是什么?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直接参与市场,也可以聚合后参与市场,未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的,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注册、交易方式、交易结算等具体事项,按照本市电力直接交易、绿电交易等规则开展,可通过上海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sh.sgcc.com.cn)、电力交易服务热线(400-18-95598)咨询办理。

问题五:什么是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是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的一种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电力公司将按照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当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结算费用纳入本市系统运行费。新能源进入市场后,收益模式转变,这一“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有利于给予企业合理稳定的预期,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本市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工作方案作为《通知》附件同步印发。

问题六:本市存量项目、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分别是多少?

  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最高按年度电量总规模的100%纳入机制电量,年度电量总规模原则上按照该项目近3年上网电量均值确定;机制电价统一为0.4155元/千瓦时。

  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的增量项目:年度机制电量总规模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形成,按照本市当年度开展竞价后发布的竞价结果公告确定。

  本市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方案作为《通知》附件同步印发。

问题七: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如何开展?

  增量项目竞价工作于每年10月份左右定期开展。

  市发展改革委将提前向社会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的电量规模、申报充足率、申报价格上下限等事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项目均可参与。竞价全程通过线上办理,届时集中式项目、分布式项目可分别登录“新能源云(网址:https://sgnec.sgcc.com.cn/)”“网上国网APP”等平台完成网上申报、资质审核、参与竞价等流程。

  现阶段,本市各类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增量发电项目统一竞价,竞价时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按照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

问题八:本次改革对本市终端用户用电价格有什么影响?

  本市居民、农业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电价水平将保持稳定。

  工商业用户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新能源入市后,电力市场交易品种更加丰富,交易更加活跃,工商业用户将有更多机会购买到清洁低碳的绿色电力,购电价格也有望稳中有降。

问题九:本次改革对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有什么影响?

  本次改革后,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交易,通过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或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纳入机制的,按照机制电价差价结算规则开展结算。

  本市户用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与原上网电价0.4155元/千瓦时保持一致,因此机制电量差价结算后,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度电收益基本稳定。增量项目如竞价获得机制电量,纳入机制的上网电量同样享受机制保障;如未获得机制电量,则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

问题十: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补贴政策是否有变化?

  本市享有财政补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新能源项目全量入市以及开展差价结算,不影响财政补贴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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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0号 ) 20210118

  • 确认本市2020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215.3657兆瓦;
  • 各区在不发生弃光、满足消纳条件的前提下,备案总规模不受规模实施方案的限制;
  • 自2021年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本市消纳责任权重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于每年上半年下达年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上海市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国网上海营销部关于上海吉祥航空等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意见(国网上电销〔2020〕63号)20200610

  • 原则同意上海吉祥航空等135个项目(总容量99.7MW)接入电网;
  • 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要求优先全额消纳本批次项目上网电量。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20〕48号)20200409

  • 平价光伏项目:2020年4月20日前,各区发展改革委应将申报文件(含项目信息及支撑文件)上报我委,申报项目应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
  • 竞价光伏项目:5月31日前,各区发展改革委将项目申报表、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说明书面报送我委;6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企业须在5月25日前在线提交竞价资格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不需提交竞价资格申请,可直接填报分布式发电竞价项目信息。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光伏发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0〕5号)20200113

  • 关于2019年建设规模:本市2019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210 兆瓦;
  • 关于2020年工作:2月28日前将本区2020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计划及实施方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7号)20200602

1.海上风电。近海风电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深远海风电项目奖励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2.光伏项目。2019年光伏电站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36元/千瓦时)。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本文来自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文观点不代表光动百科|PVMeng.com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s://fgw.sh.gov.cn/fgw_zcjd/20250805/b9679428e2fa4238bc9df4c5b7f6a1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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