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这边更好 ——聚焦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 20210607

“风”“光”这边更好 ——聚焦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 20210607

“风”“光”这边更好

——聚焦我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

2021-06-07 07:30:00   来源: 吉林日报

  孟夏午后,阳光不燥。

  白城市通榆县“风”生“水”起。

  新发乡联合村的未利用地上,施工队忙着对风机基础承台进行混凝土浇筑。这座直径达18米的风机承台,再经过1个月的养生,就可以吊装安装风机。眼下,在华能良井子风电场项目,有6台风机承台在同时施工,6月中旬进行风机吊装,到9月末完成风机装配,10月底前108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无独有偶,在水发能源通榆县500MW风电场项目建设现场,各类机器轰鸣作响,工人师傅往来穿梭,大家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开启项目建设“加速度”。二者作为白城市重要的新能源项目,建成后,不仅能为当地新能源发展再添“一把火”,亦可强力助推我省“陆上风光三峡”建设。

  最近一段时间,“陆上风光三峡”一词的曝光率颇高,在省委、省政府多次会议及与国家相关部委单位工作会议上频频被提及,与之相关的好消息不断传来——

  3月22日,以“碳中和”为主攻方向的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得到批复,10平方公里“起步区”已完成“七通一平”;

  松原市新能源基地计划建设的14个风电、光电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大唐洮南向阳光伏项目进展顺利……如此令人瞩目,关于这一热词的疑问随之而来:究竟何为“陆上风光三峡”?其与长江三峡有何关联?我省为何要开展这项工程?

  缘起:新发展理念驱动下的吉林能源之变

  2020年盛夏,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留下殷殷嘱托——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吉林要振兴,能源产业发展成为其中关键一环。自然资源禀赋,是我省固有的优势之一,尤其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潜力较大。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吉林始终在路上。

  近年来,我省积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稳步推进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并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实现资源开发与装备制造相互促进。“十三五”期间,我省100万千瓦光伏领跑者项目相继投产,119万千瓦平价风电和鲁固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开工建设,成功签订了鲁固直流300万千瓦配套风电项目送受电框架协议;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不断提升,装机净增497万千瓦,发电量净增125亿千瓦时。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30、60”碳排放目标以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指示精神,为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据悉,我省将结合东中西“三大板块”区域发展战略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新能源发展三大板块。其中西部集中开发“风”“光”资源,打造“陆上风光三峡”,形成绿色能源生产区。充分发挥我省西部地区丰富的“风”“光”资源和充裕的土地优势,利用鲁固直流特高压通道和“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等电力外送条件,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3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即消纳基地、外送基地、制氢基地。

  尽管如此,我省新能源产业仍存在整体开发、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找准痛点,突破难点,我省抢占发展先机,启动“陆上风光三峡”工程。

  蓝图:能源产业成为吉林全面振兴的突破口

  《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整合东部抽水蓄能和西部新能源资源,建设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工程,扩大“吉电南送”,撬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今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两横两纵双环”电网,完善500千伏电网结构,启动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工程,推动“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建设。

  与此同时,为加快实现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省能源局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吉林能源自身特点,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11125”新能源发展重点任务——

  建设一个基地: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

  一条通道: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

  一条产业链: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

  两个园区:白城、松原“绿电”园区;

  五大工程:生物质能源利用、氢能开发利用、电能替代、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能源乡村振兴示范等重点工程。

  据省能源局介绍,经过相关机构测算,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国需要大量的绿色投资。未来随着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和“碳定价”市场化机制的铺开,能源产业的绿色溢价将更加凸显,带来前所未有的投资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将能源产业的振兴作为吉林全面振兴的“突破口”,科学规划了“低碳吉林、绿色吉林”目标。

  基于此,我省细化了今年资源开发目标——新能源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2021年新增装机67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620万千瓦,一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历年总和,光伏发电装机50万千瓦;

  产业发展目标——打造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集群,建成相对完整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基本实现装备本土化。2021年实现产值50亿元,初步形成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

  先机:立足“风”“光”优势,推动能源产业链的裂变

  规划、目标立定,执行是关键。

  作为国家首批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全国唯一的风电本地消纳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白城市积极承接我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向下游产业延展,向关联产业链裂变。

  白城市地处我省西部平原区,风电和光热条件优越。截至2020年底,全市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394万千瓦和186万千瓦,还具备3000万千瓦的风电和2000万千瓦的光伏开发潜力,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十四五”期间,白城市还将参与建设“吉电南送”特高压项目、吉林西部新能源保障基地、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等8个项目,助力“陆上风光三峡”建设。

  而另一“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松原市则提出,规划建成一个“绿电”示范区,建设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两个基地,建设新能源+大数据、新能源+制氢、新能源+储能三个示范项目,建设乾安500千伏输变电、长岭龙凤500千伏扩能和争取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三个电网工程,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光伏装备制造、氢能开发利用和大数据四大产业集群。通过打造政策洼地吸引更多项目落地,不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松原力量。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实现新能源产业全面发展。

  电源建设逐步扩展、发电量不断攀升,如何合理消纳成了下一步问题。除就地消化外,向外输送也是消纳电力的重要路径,由此可见,坚强智能的电网网架是打造“陆上风光三峡”的基础之一。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围绕我省经济发展、能源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电网规划与新能源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升级500千伏电网网架结构。“十四五”期间,该公司将继续加大投资规模,规划投入43亿元,新建、扩建6座50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2358公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西部松白电网结构,满足清洁能源大规模发展需求。目前,正加快推进500千伏乾安变、双阳变新建和昌盛、龙凤变扩建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产向阳、甜水变电站扩建工程。

  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吉林“陆上风光三峡”未来可期,不久的将来会呈现出一幅和谐的画面:一排排风车组成的风力发电站星罗棋布,一望无际的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通过电网输送到远方,吉林能源发展随之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栾哲 杨悦)

吉林省能源

吉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号)20200615

  • 结合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本年度
    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规模为181万千瓦,其中
    集中式风电项目115万千瓦,续建风电项目1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0.5万千瓦,
    集中式光伏项目28万千瓦,续建光伏项目12.5万千瓦
  • 新建、续建光伏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并网发电,
    续建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
    新建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底前并网发电。
  • 根据企业自愿承诺,平价风电、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按约定每年拿出部分低价市场电量支持省内重点产业发展,由省能源局按年度统一组织实施。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01号)20200427

  • 各项目建设单位于5月11日前上报项目所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 (一)重点支持西部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白城、松原等地区风光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多,是本次重点支持地区。
    (二)重点支持传统电力企业转型发展。我省传统电力企业一直以来为我省能源供给保障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正面临转方式、调结构,本次重点支持此类企业转型发展。
    (三)重点支持带产业项目。大力支持为落户我省储能、氢能、天然气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装备制造业、观光旅游、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变。
    (四)重点支持续建项目。部分已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规划规模较大,并已按规划完成土地租赁、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此次重点支持其开展续建,避免资源浪费,促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重点支持自愿参与市场交易化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投资企业拿出部分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逐步形成电价洼地,促进省内降低用电成本。
  • 投资主体应需提供资本金证明材料:风电项目总投资按7.5元/瓦计算,光伏项目总投资按5.5元/瓦计算,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
  • 集中式风电项目,新建项目单元为10万千瓦一个;续建项目为5万千瓦一个;
  • 分散式风电项目结合接入点可接入容量等综合因素,原则上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2万千瓦;
  • 集中式光伏项目,新建项目单元为5万千瓦一个;续建光伏项目,结合接入点可接入容量等综合因素,原则上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5万千瓦;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另行安排,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 原则上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 续建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
  • 新建风电项目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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