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1〕786号)20211013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1〕786号)2021101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发改能源〔2021〕786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各新能源开发企业:

新型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我省电力供应安全、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省电化学储能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市场主导、开放多元、共建共享、安全规范”的原则,以发展电网侧独立储能为重点,集中规划建设一批电网侧储能电站,力争到2023年,建成电化学储能电站150万千瓦/300万千瓦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 编制发布全省“十四五”电化学储能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全省各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发展规划、消纳形势、资源环境等因素,编制储能专项规划,明确电化学储能发展规模、项目布局以及建设时序,同时按年度发布储能项目建设方案。

(二) 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新增项目(指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建设指标的项目)配建储能电站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使用,存量项目(指2021年1月1日前取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落实配建储能容量。对于没有条件配建储能电站的项目,可通过市场租赁方式按上述比例落实储能容量,其中,新增项目在申报时应明确配建或租赁方案,存量项目于2021年底前明确配建或租赁方案并报省能源局。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电站或购买储能服务。

(三) 重点推进电网侧储能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以建设大规模集中式共享储能为主,统筹项目选点,优先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建设一批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解决新能源消纳困难、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安全稳定水平不高等问题。项目由电网企业牵头组织建设,鼓励各类发电企业或其他具备投资能力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电网企业对储能项目建设、验收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实行统一调度。

(四) 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应用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五) 推广储能商业运营模式。建立储能服务购买机制,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偿提供调峰服务,服务费用按年度租赁方式支付。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绑定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调峰服务,协议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以上的长期协议或合同。加快推动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明确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研究建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和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研究出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构建用户侧储能盈利模式,推进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

(六)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制。依据国家储能安全管理相关办法,制定我省储能安全管理细则,严格落实储能电站建设、并网、运营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
防安全管控,全面提升储能安全防护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建立推进储能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储能项目备案和相关行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做好用地保障服务;电网企业做好储能项目接入工作和调度运行管理,建立用户侧储能“一站式”服务机制。各相关部门应着力优化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共同推进储能项目尽快落地。

(-)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储能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以“揭榜挂帅”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储能行业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加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投入,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转化,提升储能领域创新能力。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储能电站接入和调度方面的监管,确保接入调度公平公正;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建设;加强对储能配置落实情况的考核,将储能配置与项目并网发电挂钩。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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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能源文件

湖南省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

关于湖南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公示 20200610

  • 确定了我省拟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93个,装机18.2591万千瓦
  •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6月10日—6月12日)。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暂停新增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备案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356号)20200526

  • 5月20日国家电网发布的了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为90万千瓦
  • 今年4月,湖南省共确定23个项目,装机规模117万千瓦纳入今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
  • 鉴于2020年湖南省电网已无新增消纳空间,为推进我省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经研究决定,全省暂停装机规模6MW以上的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
  • 待电网网架结构加强、电力消纳空间释放后,再行启动该类项目备案工作。已纳入我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计划的,待国家公布名单后,可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项目备案。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湖南省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公示20200430

确定了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5个,装机132万千瓦
其中,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2个,装机15万千瓦,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上网项目23个,装机117万千瓦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0〕219号)20200408

  • 申报范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且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和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项目;
  • 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已取得省电力公司接网消纳意见,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光伏电力送出消纳规模;
  • 新建平价项目: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 鼓励采用农光、渔光、林光等复合型开发方式 ;
  • 2020年湖南电网新增建设规模80万千瓦(800MW),电网新增建设规模为0的区域不得申报平价项目。
  • 4月24日前报送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20200320

  • 全省风电消纳形势相对严峻,尤其在我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较大消纳压力,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其他地区为橙色或黄色区域,无绿色区域;
  • 光伏发电消纳形势相对较好,全省无红色预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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